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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航班延误险“获赔”300万,是薅羊毛但未必是犯罪

原标题:购买航班延误保险“获得赔偿”3万元,这是薅羊毛但不一定是犯罪 ▲数据图表来自视觉中国。如果你为航班延误申请保险赔偿,你会被怀疑犯罪吗?最近,南京发生了一…

原标题:购买航班延误保险“获得赔偿”3万元,这是薅羊毛但不一定是犯罪

▲数据图表来自视觉中国。如果你为航班延误申请保险赔偿,你会被怀疑犯罪吗?最近,南京发生了一个这样的案例。据媒体报道,一名姓李的女子因涉嫌欺诈和保险欺诈被当地警方拘留,因为她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骗取近300万元。

然而,在互联网上,许多网民认为这样的定罪太牵强。一些网民说:“我害怕翻不了桌子。”“你定下规则。我用了你的规则。你指控我欺诈。”“人、机票和航班延误都不是假的。有什么诀窍?”

案情大致如下:李某曾在航空服务部门工作。她首先在网上仔细挑选了延误率高的航班,然后去查看航班期间是否有极端天气。如果我们发现航班有可能被延误,李某会用不同的身份购买机票,并有大量的保险单。如果航班不延误,她会在飞机起飞前退票,以减少损失。航班延误后,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这件事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不可否认的是,法律有一定的职业门槛,而这些争议中有许多是情感上的。但认为只有法律专业人士才能判断一项犯罪与否的想法是错误的。法律植根于我们的生活,服务于我们的生活。从头到尾,它闻起来像烟花。

对于绝大多数情况,普通人可以凭良心和常识做出正确的判断。相反,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倾向于凭经验和常识思考,所以他们会突然把自己变成由抽象概念构建的逻辑陷阱,从而做出普通人无法接受的法律决定。

本案中,当事人李某被刑事逮捕的原因是利用其亲友的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误机保险。他涉嫌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编造不存在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费。客观地说,刑法评价中存在着欺诈行为。

乍一看,这似乎很合理,但问题是:用谁的身份来购买保险并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因为保险公司不筛选客户,保险公司只检查购买延迟保险的人是否同时购买了某一航班的机票。至于乘客是谁,以及他是否真的乘坐了航班,保险公司没有检查或关心。

因此,只要李某用真实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支付全部对价,那么她就完成了一个合法的缔约行为。如果每一个行为都是合法的,那么这些行为的集合怎么会突然变成犯罪呢?被保险人是否知道或同意可能影响保险利益的确定和保险合同的效力,但这种纠纷仍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升级为民事纠纷以外的刑事犯罪。

保险合同是一种幸运合同,其本质特征是保险标的的不确定性。再加上本案,即保险合同订立时,李并不确定航班是否会延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李某不能通过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来做出自己的决定,从而做出对他有利的决定。保险公司出于商业和营利目的向乘客出售航班延误保险。为什么他们只能让保险公司赚钱,而不能让乘客赚钱?

此外,客观地说,航班信息和天气信息是公开的。航班是否延误不仅与天气有关,还与许多其他因素有关,这是李某无法控制的。相信李某也有预测失败的时候。此时,李某购买机票和保险的费用是否会转化为航空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利润?

这个世界的规则,有些有道德属性,有些没有道德属性。没有道德属性的规则本质上是利益分配的规则。

哈耶克曾指出,规则在本质上不是行为的障碍,而只是为人们做出选择和决定提供参考。就像在篮球场上一样,球员可以利用犯规作为战术和策略来寻求比赛的优势。

毕竟,李某的行为是利用规则上的漏洞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看到李某这样的行为,第一选择应该是完善保险条款,完善保险规则。第二个选择是去法院声称保险合同无效,而不是经常寻求警方的干预。对警察权力的依赖将维持甚至加剧市场参与者的惰性和低效率。

市场经济鼓励人们想出绝妙的主意,赚钱致富。有些赚钱的方法可能很新颖,甚至不合理,但不合理并不等于违法,更不用说犯罪了。就李某的行为而言,社会化应该被定义为“薅羊毛”,这被认为是投机行为,但几乎不是犯罪。

从法律层面来看,刑事执法显然不能有泛道德主义倾向,总想把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纳入刑法的牢笼。如果刑法总是放在社会治理的前面,如果刑法的手总是伸向微观经济活动的每一个角落,那么社会必然缺乏活力,社会治理的成本必然很高。

真正的法人必须怒火中烧,以对整个社会的理解和洞察力触及案件的核心和实质,而不是被一些弯曲的外表所困。我希望这个案子最终能得到妥善处理。

□邓(律师)

编者:精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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