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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等四类餐饮企业6月14日起恢复堂食

原标题:烧烤等四类餐饮企业将于6月14日恢复用餐 6月11日,全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从14日零时开始,烧烤等四类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恢复就餐。 …

原标题:烧烤等四类餐饮企业将于6月14日恢复用餐

6月11日,全市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从14日零时开始,烧烤等四类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恢复就餐。

根据通知,从2020年6月14日零时开始,全市经营烧烤、涮涮涮涮涮涮、涮涮锅和铁锅炖菜的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恢复在大厅用餐。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机制发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有关规定。

通知指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保持良好的室内通风,每天定期对室内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鼓励有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外区域设置工棚和遮阳伞等设施,开展店外餐饮活动,但不得从事露天烧烤。营业场所内无窗户、无自然通风的房间应暂停使用。

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佩戴口罩,保持工作服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手卫生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推进餐饮配送体系,积极提供公共筷子和勺子,特别是火锅餐饮服务单位应倡导每人一罐餐饮配送;餐饮服务单位应在餐厅入口处增加扫描码标志和测温设备。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前必须扫描代码,正常测量温度并戴上口罩。餐厅入口处应提供免洗手消毒剂或一次性消毒毛巾等消毒用品。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经营过程中的用餐人数,室内用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用餐时应减少桌椅的摆放或分桌用餐(客人应在不同的桌子上用餐,同一张桌子应分成不同的桌子,并去掉不必要的座位,以实现“不同桌子上减少凳子,不同桌子上去除凳子”);餐饮服务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对直接含有进口食品的餐具、饮具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无消毒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各区县(市)指挥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调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应暂停业务整改,直至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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