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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 禁止拨打骚扰电话

原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禁止骚扰电话 中新网6月19日电据工信部网站信息,为加强骚扰电话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

原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禁止骚扰电话

中新网6月19日电据工信部网站信息,为加强骚扰电话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呼叫中心业务准入管理,加强代码管理,加强准入管理,加强业务行为管理。呼叫中心运营商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技术手段,严格控制呼出电话,禁止拨打骚扰电话或为拨打骚扰电话提供便利。

加强访问管理

经营呼叫中心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在许可受理审批过程中,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申请人的办公场所、人员等进行现场检查。,申请人应予以配合。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许可的,电信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经营呼叫中心业务,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业务形式,即建立呼叫中心系统,按规定获取电信业务接入号码和语音中继线路资源,主要为接收用户主动来电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如确有必要,电话呼叫服务,如即时回访、信息咨询等,只有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提供,但不允许商业营销电话呼叫服务。

在许可受理审批过程中,电信管理机构应结合现场检查,认真筛选申请人提供的业务表格。对不具备开展业务条件或拟提供商业营销电话呼出服务的,电信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依法给予行政许可。对于那些确实属于呼叫中心业务的人,企业必须提交一份承诺,禁止拨打骚扰电话。

加强编码管理

原则上,呼叫中心的电信服务接入号码只打开来电功能。如果真的有必要打开呼出功能,企业必须提交一个无违规呼出的承诺。根据企业的申请和承诺,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在电信网代码资源使用证书上注明代码的调入和调出功能。

开通服务前,呼叫中心业务运营者应按照规定在“代码号码资源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电信业务接入号码的相关信息。备案信息包括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使用情况、来话和去话等。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呼叫中心业务运营者应当自取得变更批准文件(含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代码号码资源管理系统”变更备案信息。

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应当利用电信管理机构为其分配的电信业务接入号码提供服务,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租赁的代码号码资源,不得擅自启用代码号码资源,不得擅自改变代码号码位置长度。

因违反代码资源管理规定受到电信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按照《电信网代码资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加强访问管理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提供接入服务前,应当认真核对其营业执照、执照、代码证书、代码备案信息等资料和业务计划,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础电信服务经营者不得提供接入服务:

1 .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执照、代码证书和代码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一致的。

2 .呼叫中心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营业执照或代码,或未按规定办理代码备案手续。

3 .呼叫中心业务运营商打算使用分配给其他呼叫中心业务运营商的用户号码或电信服务接入号码开展业务。

4 .呼叫中心业务操作人员任意更改代码号和位置长度。

5 .呼叫中心运营商提供商业营销呼叫服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电信网络代码资源使用证书上标明的呼入和呼出功能,向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提供接入服务。

对于需要提供出站接入服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应事先检查呼叫中心运营商是否具备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能力,以确保出站呼叫仅用于用户同意的即时回访和信息咨询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还应建立企业标准或规范,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呼出的目的、条件、时间、频率等具体要求,并纳入与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

发现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未经用户同意进行呼出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限制相关接入服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真实主叫认证等要求,严禁向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或其他第三方提供非法更改或隐藏主叫号码的权限,确保电话的可追溯性。

加强企业行为管理

呼叫中心运营商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技术手段,严格控制呼出电话,禁止拨打骚扰电话或为拨打骚扰电话提供便利。

如果呼叫中心运营商因用户同意的即时回访或信息咨询而实施呼出,应保留不少于30天的信息,如总召回、相应的呼叫和被叫号码、拨号时间、用户同意的相关凭证等,并尽量避开用户的休息时间,建立合理的呼出管理制度。

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应当使用合法、合规的语音干线等资源提供服务,不得转租或转售相关电信资源;不允许通过传输平台等任何方式非法更改或隐藏电信业务接入号码。回访用户使用的相关信息应依法合规获取,以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此外,那些只为客户提供呼叫中心系统和座位租赁服务的人也在经营呼叫中心业务,并且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准入管理和运营行为管理通知。

这三种情况不属于运营呼叫中心的业务,也不需要申请营业执照,包括只向自己的客户提供咨询等服务,不向第三方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只提供电话接线员等人力外包服务,不建立呼叫中心系统;只提供技术服务,如建立呼叫中心系统。

在上海等18个自贸试验区设立并申请在中国经营呼叫中心业务的公司,符合试点审批通知条件的,可按照《关于开展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试点审批的实施方案》(工信办〔2019〕8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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