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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创新公共视听载体管理办法

原标题:浙江省创新公共视听载体管理办法 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13年1月11日,浙江省颁布了国内首个公共场所视听设备管理条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各类…

原标题:浙江省创新公共视听载体管理办法

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13年1月11日,浙江省颁布了国内首个公共场所视听设备管理条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省各类公共场所共有音像载体19213个,其对流动人口的辐射覆盖面逐年增加。

去年11月,浙江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公共音像载体播出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公共视听载体所属的经营单位应当在视听载体开始播放后15日内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时,要提交营业执照、播出说明材料、总体技术方案、安全播出承诺书等材料,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至今年4月1日,浙江省将对全省现有的所有公共音像载体进行备案。

《浙江省公共视听载体广播活动管理办法》除加强管理外,还安排经营者适时播放公益广告和其他公益信息;遇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及时播出、播出或者停止播出特定节目的;公共视听载体的音量、亮度和播放时间的合理设置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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