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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统一准入标准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瞄准“五大经济”

原名称:以“五大经济体”为目标的省际统一准入标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新华社上海7月16日电(记者何新荣)在横跨上海、江苏、浙江的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

原名称:以“五大经济体”为目标的省际统一准入标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新华社上海7月16日电(记者何新荣)在横跨上海、江苏、浙江的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应该发展什么样的产业?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表示,两省一市联合研究起草了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首批启动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实现了跨省行政区域“一目录明确指导、一标准确定准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刘平表示,自去年开始编制以来,两省一市借鉴了熊安新区、日内瓦、松山湖等国内外知名湖区的建设经验,提出在示范区发展“五大经济”带动的产业。

所谓“五大经济”包括职能总部经济、特色服务经济、综合数字经济、前沿创新经济和生态湖区经济。其中,功能性总部经济的重点是扩大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溢出效应,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央企业的国有企业总部,如正在建设中的青浦华为R&D中心。

特色服务经济注重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高端服务业,如现代贸易物流、绿色金融、科技服务业,如依托世博会发展国际化、高质量的会展产业。

综合数字经济集中了三地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的优势,发展了“人工智能+”、“5G+”、“北斗+”和“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前沿创新经济以发展生命健康、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为重点,支持江苏吴江等传统产业焕发活力,推进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建设。

生态湖经济以因地制宜、发展文化体育旅游、绿色农业等湖滨产业为原则,体现时代风貌、江南魅力和国际水准。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示范区管委会除了指导目录和准入标准外,还将研究建立招商合作机制,形成产业分区指导、重大项目咨询、利益保护先行、合理转移和利益共享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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