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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查通报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下发了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查通报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下发了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基层公职人员是腐败犯罪的高危…

最高检查通报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下发了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查通报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下发了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基层公职人员是腐败犯罪的高危人群。从2018年到2019年,他们接受了各级监督委员会移交的40,326起职务犯罪

中新网7月21日电(阎晶晶,《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提高职务犯罪检察质量,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通报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办理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发布第二十批最高检查指导案例。这也是监督体制改革后第三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院)首次出现在新闻发布会上。

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0326件。其中,2018年有16,092人被录取,2019年有24,234人,同比增长50.6%。经过审查,决定起诉28,387人,不起诉954人。

最高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说,贪污贿赂犯罪是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中,贪污贿赂犯罪占80%以上,渎职侵权犯罪占10%左右。基层公职人员占了绝大多数与工作相关的犯罪。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中,80%以上是乡镇以下的公职人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增加明显,蝇贪和蚁贪案件相对较多。基层公职人员仍然是腐败犯罪的高发群体。个别案件的犯罪数量非常大,影响非常严重。积极适用没收非法所得特别程序,办理了一批案件,检察机关对依法脱逃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申请没收非法所得30件,追回非法所得5.56亿元。

这次公布的四个指导性案例是: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和赵、徐案;李贪污案;金的贿赂案;张受贿,郭受贿,侵占和诈骗。据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监督体制改革后首次发布职务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对于总结监督检查衔接的经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用法律规定的新程序和新制度,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王守安说,公布的案件主要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度,大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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