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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构建制度体系 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加强监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制度体系,加强对监督、检查、检查和调查的全过程的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最近,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公安部发布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制度体系,加强对监督、检查、检查和调查的全过程的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最近,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公安部发布通知,规范公安机关协助监察机关处理机动车登记所涉及的财产。记者了解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监督、检查、检查和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制体系。

据介绍,随着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落实了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明确任务,及时掌握了新情况、新要求、新变化,加强了领导, 统筹规划,克服困难,啃硬骨头,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有力有序地推进了监督、检查、考核、调查全过程强化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

在线索管理、组织协调、措施使用监督、安全监督、统计分析等方面。在总结提炼之前,要坚持实践探索,及时将改革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例如,2019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了《指导意见》,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检查和调查工作中要相互配合,以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之间协商合作方式中环节多、程序复杂等问题,实现合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指导意见》共6章53条,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之间的合作范围,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之间采取措施、协商确定案件管辖、办理问题线索移交程序等方面的协商协助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协商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和争议解决做出了规定。其中一个亮点是,该指南借鉴了司法机关的做法,并适当简化了业务合作路径。

“这一初步形成的制度体系体现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体现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理念。”中央纪委国家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改进了工作程序,加强了流程控制,有效强化了对监督检查检查检查和调查权力的监督,将纪检监察权力锁进了系统的笼子,还加强了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有效促进了监督检查检查和调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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