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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陈一新与CPPCC全国人大代表的座谈:推进除恶工作的常态化 7月28日,全国扫黄办公室邀请部分NPC代表和CPPCC委员进行座谈,通报专项扫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

陈一新与CPPCC全国人大代表的座谈:推进除恶工作的常态化

7月28日,全国扫黄办公室邀请部分NPC代表和CPPCC委员进行座谈,通报专项扫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对下一步推进扫黄工作常态化的意见和建议。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指出,NPC代表和CPPCC委员来自人民,扎根于人民,代表人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开展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两年来,广大代表发挥优势,积极行动,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斗争的健康深入发展。

崔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国家反腐败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国家扫黄办公室副主任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反腐败办公室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扫黄办公室副主任陈国庆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总监李勇,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城通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宏宇,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李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原党委书记、所长邓春东; 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郭继孚;NPC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子程;莫天全,CPPCC会员,方天霞董事长;NPC 58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姚劲波;NPC宪法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CPPCC常委、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刘忠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智树平等14位代表和委员先后发言。代表们和委员们畅谈了社会各界对专项斗争群众工程的赞誉,参与中央监督的经验,以及实现除恶工作常态化的建议。据悉,中央政府的21个督查小组中,有60%以上有代表和成员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中一些人还参加了中央政府的三轮督查。代表和委员们直接监督了2万多条关键线索,推动了云南孙案和湖南“操场埋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侦破;针对立法、处罚和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促进了根深蒂固的根治和长期治理;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和重大成果,形成了浓厚的氛围。

十四位代表和委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在线索查证方面,建议探索建立线索处理终身负责制,加强和规范线索提供者或相关证人的保密和保护,规范和完善线索传递,提高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的积极性。在依法惩处方面,建议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保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在打击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产权;加快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立法。在行业治理方面,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的有机联系,有效协调执法资源,提高重点行业管理水平;加强网络黑灰产业治理,切断与黑灰相关的有害信息传播渠道,打造清晰的网络空。在宣传方面,建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伟大成就、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不断营造“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在长效治理方面,建议常态化开展反黑反恶斗争,建立长效举报机制、联动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普通百姓有申诉有投诉,投诉有答案。

陈一新指出,实践证明,代表和委员们为专项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是解决困难的重要参与者,是深化治理的积极倡导者,是宣传发动的积极支持者。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和研究,纳入下一步除恶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在最后一年,国家扫黄办公室采取了什么新的措施和行动?常与参加会议的分享了陈一新讲话的“干货”。

充分认识这次特殊斗争的伟大成就,坚定必胜的信心

开展反罪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两年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促进了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改善。

——专项斗争是根除黑色和邪恶犯罪的斗争。自专项斗争以来,共捣毁3,226个涉黑组织、10,194个涉黑犯罪集团和26,071个涉黑犯罪团伙,破获207,000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015年前累计破获80,800多起凶杀案,21,000名犯罪嫌疑人自首,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特别斗争是巩固基层政权的斗争。各地不断整顿基层组织。全国组织部门查处和整顿了7.38万个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查处和调整了4.17万名受到刑事处罚、存在黑恶势力问题的村干部,打击和整顿了2037名“村霸”。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

——特殊斗争是赢得党的民心的斗争。全国各有关部门“真扫黑,扫真黑”,始终针对人民痛恨的黑恶犯罪,通过国家反黑办“12337”举报平台,收到群众举报124万条。共754名政法干警在扫黄前线被打死打伤,赢得了人民的广泛赞誉。

——专项斗争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战斗。各地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恶势力,有效净化了经营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是,依法严惩了参与物流运输、扰乱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确保了复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特殊斗争是深化社会治理的战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打边建,消除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做到一案一警一净化。2019年,全国刑事案件数量下降了4.1%,八起严重暴力案件数量下降了10.3%。社会风气明显净化,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加快,“中国治”的基石不断巩固。

——专项斗争是净化干部队伍的战斗。各级政法机关坚持“前沿向内”的原则,深入开展政法队伍试点教育和整顿,坚决消除害群之马,大力推进自我创新和自我净化。

——特殊斗争是一场显示法治权威的战斗。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控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证如山。青海省的“孙悦葬山案”和一批积累的案件已被依法调查、起诉和审理。截至6月底,一审和二审共受理案件22011起,涉及135883人,二审共受理案件9822起,涉及78419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受欢迎的事件之一,是具有政治、战略和根本意义的重大工程。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坚持既定目标,就一定会取得全面胜利。

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促进除恶除根

今年是实现反邪恶特别斗争三年目标的决定性一年。以“千万”运动为指导,“六清”运动将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为促进恶的正常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用线索直接核驱动“线索清除”。对于群众举报的15000条线索,全国扫黄办公室直接查办了300条重要线索,省级扫黄办公室对5000多条重要线索进行了逐一筛选、回溯查办和扩大查办,并将10000多条其他重要线索推至全国各城市的最底层进行查办,确保“一问到底”。

——围绕逃犯逐一推进“清剿”。在去年「百日追捕」的基础上,今年四月展开了一项名为「清除逃犯」的特别行动,以不断提高追捕工作的成效。目前,已有1,468名在逃嫌犯被逮捕,抵达率为85.7%,其中1,396名国内逃犯已抵达,抵达率为94.3%。

——引导案件推动“结案”。坚持“大案联合办、疑难案件精办、简化案件快办”,对国家反走私办的111件大案要案进行督办,落实国家反走私办的领导班子,形成“国家反走私办100件、省级1000件、全国万件”的强硬格局。

——深入挖掘,深入调查,推进“伞网拆除”。坚持“两个统一”、“一案三查”,完善纪律与法律的协调联动机制,坚持打“大伞”和“小伞”,注意区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和故意包庇纵容恶势力。截至6月底,共查处腐败案件61775件,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61355件,查处违纪案件51355件,移送司法机关7877件,有力地推动了党对基层的全面从严治党。

——通过准确玩钱来推动“清底”。全面掌握案件涉及的财产,逐项查明被恶势力控制的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财产归属,确保查处所有“黑财富”。截至6月底,全国共查封、冻结涉案资产4504亿元。依法处理好“破钱断血”与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完善涉黑企业监管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六保”、“六保”。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清理行业”。针对查处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突出问题,对10个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了38835份“三书一信”,涉案案件全部得到管理。截至6月底,21,712份“三本书一封信”如期得到了回复。在下一步中,行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将被不断压缩,以确保实现可验证、可判断和可察觉的结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除害常态化

三年的特别斗争结束后,反罪恶斗争将转向正常发展。要紧密结合“五个治理”,特别是城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以“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以“建设和完善”为要求的打击、整顿、管理和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完善依法严惩的长效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三位一体”立案、监督、公告机制,将“一案三查”经验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异地管辖和异地调查。完善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调查取证和问题通报制度,推进长效、规范的综合防控措施和方法的引进。推进报道平台、专项监督和舆论宣传的常态化,确保黑恶势力尽早受到打击。

——完善根除土壤的长效机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辍学人员滚动调查机制,采取教育、培训、救助等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严格控制联考、任免和履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重点领域滚动排查整改机制,让恶势力无处藏身。

——围绕改善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的新领域、新手段和新形式,适时发布相关指导性文件。围绕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部门联动不畅等问题,推进各级党委领导、行业部门具体责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建设,形成系统治理、法律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用好“四个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净化基层社会生态。

——完善人民满意的长效机制。致力于为人民服务,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深入观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面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定期向NPC和CPPCC通报除恶情况的制度,通过回访记者、走访受害者和受益者,开展网上和网下问卷调查和民意调查,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反映民意,凝聚人心,保护人民利益。

我希望继续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这场特殊斗争的胜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社会各方面都有联系,在这场特殊的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希望各级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反罪恶斗争,继续为建设一个和平的更高水平的中国作出贡献。

-希望贡献更多“黄金创意”。通过开展专题咨询、提交建议和提案、反映社会状况和民意信息、撰写研究报告等方式。,我们将询问特殊斗争的脉搏并贡献我们的见解。

——我希望能更好地收集人们的智慧和舆论。密切联系群众,突出行业特色,收集人民群众的“原始”声音,积极传达基层群众的诉求,凝聚除恶的强烈共识,使专项斗争更好地扎根,凝聚人民智慧,造福民生。

-我希望积极推动相关立法。《打击有组织犯罪法》已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的立法计划。代表和委员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咨询和论证,有利于促进立法顺利通过,也有利于确认实践证明科学成熟的法律形式的长效机制。

——我希望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通过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工作评估等方式。,围绕办案提出了许多批评和建议,“打伞破网”、“破钱破血”。国家扫黄办公室将从代表和委员中聘请专门的监督员,对混乱突出、案件查处阻力大的地方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偏差和扭曲”。

主编:刘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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