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职时没有露面的市委书记被确认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
9月2日,微信公众账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察网站”发布消息称,通江市委原书记许德东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澎湃新闻》指出,6月16日上午,在通江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省委决定任命通江市市长王锦为通江市委书记,但当时的报道中没有提到许德东。根据微信“黑龙江省纪委网站”上的消息,许德东已于今年6月被免职。
许德东,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蓟县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双鸭山市委书记、宝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宝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蓟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他于2015年10月成为通江市委书记。
今年6月岗位调整后,该官员没有宣布许德东的新职位,也没有公开报道许德东正在接受调查的消息。随后,6月29日,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该决定确认,徐德东和盛丽萍的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盛丽萍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9月2日,微信“黑龙江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网站”上披露,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任命鸡西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对通江市委原书记许德东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经调查,许德东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廉政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钱财;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员工招聘、项目承包、资金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纪检部门指出,徐德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没有目标意识,为官不正,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了严重的失职,涉嫌受贿,十八大后仍未收敛或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徐德东的党籍;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终止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资格;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