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一、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第三,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以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执行情况
第四,审议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5.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不及物动词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
7.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改进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8.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X.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三月四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