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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节水优先、平衡空、系统治理、两手抓”的思想,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水工作…

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节水优先、平衡空、系统治理、两手抓”的思想,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水资源总量消耗和消耗强度的刚性约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的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计划,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2个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长效节水协调机制,形成合力,自治区政府建立了自治区节水行动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水利部部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在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重控制的同时,各行业节水得到全面推进。全地区12个城市都引入并实施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生活用水浪费逐步减少。

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和合同节水。自2007年以来,自治区开展了节水企业、公办学校、幼儿园、服务业等节水载体的创建,共安排水资源费345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180个节水单位进行了七批表彰奖励,积极推进了全区节水载体建设;2014年,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的工作。到2019年,自治区一级节水机构已建成34个,完成率为50%;2019年8月,我区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和通辽民族大学作为自治区高校合同节水工作试点;2019年11月,自治区水利厅节水机构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验收;从2017年到2019年,全区103个旗县中有35个达到了国家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占34%,完成了30%的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促进节约用水,通过行动保护家园。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不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通过在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中不断开展节水宣传工作,有效扩大了节水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人们的节水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形成了爱水、节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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