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哈市出台《意见》,防止老年公交卡等被冒用串用

哈市出台《意见》,防止老年公交卡等被冒用串用

原标题:哈尔滨市出台《意见》防止老年公交卡被冒用 日前,哈尔滨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市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智能卡公司将对特定城市非法使用的电…

原标题:哈尔滨市出台《意见》防止老年公交卡被冒用

日前,哈尔滨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市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智能卡公司将对特定城市非法使用的电子支付产品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次违规使用暂停1个月,第二次违规使用暂停12个月。

目前,哈尔滨城市交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服务主体、补贴流程、数据监督检查、违规使用优惠卡控制”没有具体规定。城市交通电子支付系统建立了与政府人口数据库“核对优先出行资格信息”的机制,但相应机制没有政策文件支持,相关内容在本意见中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根据意见,智能卡公司负责建立“城市通电子支付数据监管及审核系统”,具体负责运营维护。该系统应具备分析城关日常电子支付异常情况、甄别分析采取经济补偿的恶意行为、锁定跟踪非法用户和非法单位信息、查询可疑数据报告等功能。,逐步建立城关骑行照片信息采集和人脸识别系统,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防范和监控违规行为的能力。

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履行主要职责,组织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对城市电子支付产品的乘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禁止非法使用,收集城市电子支付产品欺诈和连环使用的信息,并及时提供给智能卡公司。智能卡公司应对特定城市非法使用的电子支付产品采取控制措施。

非法卡怎么处理

首次非法使用,在特定城市禁用电子支付产品乘车功能1个月。暂停期结束后,用户可以去智能卡公司进行功能恢复,用户需要签署“保证规范使用承诺书”,智能卡公司将恢复乘坐功能。

二是违规使用,在特定城市停止使用电子支付产品12个月,智能卡公司负责将用户相关违规信息提交至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进行曝光。暂停期结束后,用户可以到智能卡公司进行功能恢复,用户需要签署“保证规范使用承诺书”,智能卡公司将恢复乘坐功能。涉及违法行为和单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7134.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