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决战扫黑除恶|盗采河砂恶势力犯罪团伙31人判刑 判赔环境损失5498万元

决战扫黑除恶|盗采河砂恶势力犯罪团伙31人判刑 判赔环境损失5498万元

原标题:决战除恶| 31偷河沙犯罪团伙及恶势力判刑赔偿环境损失5498万元 疯狂湘江“沙霸” 一个邪恶势力的犯罪团伙占领湘江流域多年,在湘江禁江段大肆偷盗贩卖河…

原标题:决战除恶| 31偷河沙犯罪团伙及恶势力判刑赔偿环境损失5498万元

疯狂湘江“沙霸”

一个邪恶势力的犯罪团伙占领湘江流域多年,在湘江禁江段大肆偷盗贩卖河沙。鼎盛时期垄断了当地砂岩市场,严重威胁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起诉彭谋明、杨谋辉等31人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制造重大事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沉船的悲剧导致了“黑色产业”

2019年正月初三,湘江新港码头附近海域,一艘装载驳船突然进水船体并迅速沉没,一名随船工作的工人死亡。

经调查,船内非法改装吸沙设备,船员无证驾驶,为非法采沙的“黑船”。事发时因采沙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吸沙导致河水无法排出,超载携带800吨河沙,直接导致船沉人亡的悲剧。随着公安机关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一批在湘江水域疯狂偷河沙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海难的失主是彭谋明,原来是望城船务公司的员工,因长期旷工被单位开除。2012年,听到砂石价格上涨,彭某某聚集一批无业人员,先后购置改装12艘采砂船,在长沙、湘潭等湘江禁江段大肆盗抢河砂出售。全盛时期,他垄断了当地的砂石市场。

熟悉彭某某的人都说他“胆大,聪明,能镇住,什么命令都敢接受”,是当地没人敢惹的“沙霸”。这次海难事件只是暴露了他庞大的黑砂产业的冰山一角。

猖獗了七八年的黑恶势力

其实彭慕明不仅“胆大”,还摸索出一套执法监督对策:一是“吊羊卖狗肉”,在驳船船舱安装吸沙设备,执法部门从外表上不容易找到那斤;二是“早起天黑”。它专门针对监管力度相对较弱的凌晨时段。它会在两小时内吸走一船河沙,在天亮前转移到普通驳船上,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困难;第三种是“分段跟踪”,在每一个河段都有专人跟踪。执法船一旦出动,就得到密报,迅速转移去打“游击战”。

由于非法开采的黑砂成本低、产量大、供应稳定,彭慕明在砂场主眼里成了能人、红人。彭某明拒绝来市场投过来的订单,甚至敢先谈好价格再按单供沙。

在获得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和议价能力之后,彭某某依然不满足。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称霸当地砂岩市场,他找了一些“冷酷无情的人”来壮大自己的势力。2016年6月,经人介绍,一个叫杨某某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杨某某是当地有名的“狠人”。因为他的“忠诚”,经常为老乡提供住宿,吸引一群社会闲散者。两人相遇后,一见如故。彭某某以股份形式邀请杨某某加入其非法采砂业务,为杨某某及其集团提供食宿及费用;杨某某率队为彭某某处理各种纠纷,维护采砂秩序。

2016年,彭某某的采砂船撞向停靠的船只,彭某某指示杨某某等人使用恐吓和威胁,而不是强迫对方船主赔偿5000元。2016年底,附近另一个工地的业主也购买了冲砂设备进行采沙。彭某某认为这是抢了他的生意,于是指示杨某某聚众开车堵住工地出入口,迫使业主退出采沙生意。此外,当砂石款未及时结清,采沙事故需要赔偿时,彭某某会指示杨某某带领多匹马前来镇上暴力讨债,胁迫受害者放弃或降低赔偿要求。

至此,彭某某的罪恶势力犯罪团伙已完全形成,组织结构清晰,成员分工明确。负责人彭谋明,负责组织非法采沙、联系市场交易、养罪犯;杨某会负责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打手带队;其他成员负责跟踪、干扰执法和在镇上制造麻烦。2012年至2019年,整个团伙在长江沿岸多次进行非法采砂、寻衅滋事,给湘江流域造成了长期的生态破坏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实地考察+视频识别勾勒出“犯罪地图”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将彭某某、杨某某等人移送长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医院成立了一个由检察官常胜志领导的工作组。专案组在依法审查案件犯罪事实的同时,于2020年1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了案件审查,并委托中立机构对彭谋明一伙在湘江流域造成的环境损害及所需修复费用进行了专业鉴定。

“由于彭谋明非法采砂时间长,涉及水域广,参与者多,要完成上述定量鉴定并不容易,需要大量的补充取证工作。”承担检察官的引进工作。

为此,第一步是确定河沙被盗量。彭某某等人很狡猾,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故意不留采沙户口。由于无法从源头上查明采砂量,工作队想努力寻找砂石的下落。承办检察官找到了历年来与彭默明进行交易的砂场业主,查看了砂场的购买账户,并根据各砂场与彭默明之间的交易金额锁定了彭默明等人的非法采沙金额。

其次,如何确定非法采砂地点,由于是流动犯罪,受疫情影响,很难确定犯罪发生的河段的确切位置。专案组通过对其他证据的审查,发现彭谋明一伙在被立案侦查前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办案的检察官依靠一叠行政处罚材料进行实地调查和沿江走访,再结合远程视频让犯罪嫌疑人逐一辨认和认定采砂现场,从而勾画出非法采砂的“犯罪地图”。

据鉴定,2012年至2019年,彭某某等人在湘江水域非法开采砂石近75万吨,获利3000多万元。犯罪发生的河段是湘潭、长沙等地的主要水源保护区。彭某某等人的疯狂非法采矿行为造成了河床结构破坏、水生生物和矿产资源破坏、水质下降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31人被判刑,判给环境损失5498万元

2020年8月,长沙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为了切断非法采沙的黑利益链,医院对几个知道彭某某砂石系统被盗仍下单的沙场业主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为此,辩方曾指出,砂场的所有者只是购买者,并未参与非法开采河砂,故不应有非法开采的嫌疑,而有伪装隐瞒犯罪的嫌疑。

检察机关称,被告知道彭某某的砂石来自河道海盗,但仍以单单的形式为其提供销售渠道和资金支持。主观上,他在非法采矿层面上有故意的交流和勾结,客观上起到了鼓励、促进和帮助犯罪行为的作用。应当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经过反复法庭对质,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同时进行。法院起诉16名被告共同承担侵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赔偿2400多万元;要求25名被告(含砂主)共同承担因侵权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赔偿3000万元以上,侵权赔偿总额高达5498万元。

2020年9月15日,长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谋明、杨谋辉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机关提出的侵权赔偿请求全部得到确认,被告人被责令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提出上诉,案件现处于二审阶段。

(标题设计:文瑶)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768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