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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计划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低成本空间吸引优质企业

原标题:东莞拟以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低成本吸引优质企业空 制图/乔雨 11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重点投资园区扶持…

原标题:东莞拟以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低成本吸引优质企业空

制图/乔雨

11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重点投资园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低成本空》、《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和《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优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拓展低成本空房,解决高增长项目落地问题,《东莞市重点投资园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低成本空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市、市级财政补贴,降低企业场地租赁成本,吸引优质企业落地。根据《暂行办法》,2022年底前,全市拟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廉租住房,城镇和街道不低于3万平方米,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和水乡特色经济开发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市属国有企业园区和社会私营工业园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

《暂行办法》对申报条件、租金补贴、准入条件等做了要求。申报条件方面,要求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产业配套能力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或占地30亩以上;明确产业定位,重点引进培育1-2个“五区十大产业”,企业每年引进市外高增长项目和吸引市内投资的重大项目(或预备项目)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经营管理主体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租金补贴方面,经批准落户重点投资园区的高增长项目(低成本空)和吸引市内投资的重大项目(或筹备项目)可享受场地租金50%的减免,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入驻企业的月租金补贴(优惠)将由其所在城市的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直接减免。

在准入条件上,申请入驻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属于我市开发的“五大领域十大产业”范围,入驻园区后3个月内必须在园区所在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高成长性项目、已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或前期项目)、已在所在镇街道(园区)完成。

首席记者李锦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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