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牵出40余名领导干部贪腐案的“六假”商人何波,一审被判死缓

牵出40余名领导干部贪腐案的“六假”商人何波,一审被判死缓

原标题:何波,一个“六假”商人,揭露了40多起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一审被判处死刑 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成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波等一…

原标题:何波,一个“六假”商人,揭露了40多起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一审被判处死刑

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成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波等一系列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何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何波因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合同诈骗、诈骗等九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王晓芳和其他六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控腐败和合同欺诈,被判处18年至1年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何波等人依法返还非法所得和收益,分别返还给被害人或者依法没收。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何波聚集了王晓芳、王军、何梦、李国平、彭雨菲、李放等六人,利用威胁和“软暴力”在顺义区建设项目等领域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何波被放在第一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集团敲诈他人财物,在建筑工程领域串通投标,伪造证据骗取个人和企业资金,恶意违约,虚假诉讼等。,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共计7.68亿元,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给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地方经济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审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波等七人是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构成贪污、贿赂、敲诈勒索、合同诈骗、诈骗、虚假诉讼、串通投标等多种犯罪,应当依法惩处。据此,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被告家属和人大代表出席了公判。

负责编辑:吴晓东SN241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933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