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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原标题:适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国家不再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但电网企业将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名单。 □财政部强调,各单位…

原标题:适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国家不再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但电网企业将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名单。

□财政部强调,各单位要根据项目满负荷并网的要求和时间顺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尽快完成补贴名单的公布。

日前,财政部出台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加快审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名单,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预算。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今年年初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文件》要求,国家不再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但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名单。这次财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审核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名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快相关工作,抓紧审核现有项目的信息,分批纳入补贴名单。

“随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不断成长和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254万千瓦,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5%的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财政政策的适度支持。”中国财政科学院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强说。

财政部要求列入补贴名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项目。所有项目都要按照2006年及以后年份的规定进行审批(备案),所有项目都已经并网。

同时,项目应符合国家能源部的要求,并根据规模管理的需要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混煤防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其中,2019年新增光伏项目和2020年新增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需要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布的新项目管理办法。

此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财政部已明确补贴名单将由电网企业公布,具体流程包括项目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项目评审、公示和公布。

电网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后,将形成补贴项目清单,并在网站上公布。公示期届满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正式公布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补贴名单,并将公布结果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地方独立电网应当报当地省级财政、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后,公布经营范围内的补贴名单。

财政部强调,各单位要根据满负荷并网项目的要求和时间顺序,成熟并公布一批,尽快完成补贴名单的公布。

同时,财政部近日提前下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2021年拨付了59.5419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向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拨付补贴资金;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向已列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名单的发电项目拨付补贴资金。

关于补贴政策的发展趋势,陈少强认为,目前,中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在不断完善,成本在不断下降。它已经为与传统能源的竞争奠定了基础,并逐渐成为中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可再生能源正面临着政策逐渐下滑的趋势”。

如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年初下发的文件,新增的海上风电、太阳能火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审批(备案)。各单位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并网项目,并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国家可再生能源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应反映国际通行做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等因素。”陈少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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