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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难防!一男子为蒙骗妻子伪造银行存单获刑

原标题:贼难防!一名男子因欺骗妻子伪造银行存款证明而被判刑 日照市司法网12月4日电(通讯员王)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一男子从家中的银行存款证上偷偷取走了这笔钱。为…

原标题:贼难防!一名男子因欺骗妻子伪造银行存款证明而被判刑

日照市司法网12月4日电(通讯员王)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一男子从家中的银行存款证上偷偷取走了这笔钱。为了不被妻子发现,他伪造了银行存款证明,放在家里。妻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了假的银行存款证明。这样的“聪明”不仅暴露了自己的造假,还面临牢狱之灾。

张曼声称对妻子要求严格,他总是严格理财。有时候和老婆吵架就不想工作了。他很懒,保全了面子。时间长了没钱花,就从网上分期还贷。后来还不了,就开始了家里开存单的想法。

2018年11月的一天,急于还债的张从家里偷偷拿了一张金额为1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为了欺骗妻子,张提前拍下存单照片,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伪造存单存放在家中,然后从真实存单中取走人民币1万元。

2019年4月的某一天,张再次拿走妻子在家中存放的金额为1.6万元的银行存单,以同样的方式再次伪造存单,放在家中。当张的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假存单带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

经公安人员调查核实,此案系张所为,案发当天主动将案件绳之以法,并如实供述。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将张移送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张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岚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岚山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张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当今社会,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伪造或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始滋生蔓延。“本案中,张并无骗取银行存款的意思,只是想通过欺骗妻子用钱偷偷还清债务,最终没有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张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影响了金融票证的公信力,阻碍了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永远不要侥幸,不要错过雷区。”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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