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信用社主任冒用他人身份挪用140万元投资入股获刑

信用社主任冒用他人身份挪用140万元投资入股获刑

原标题:信用社主任利用他人身份挪用140万元投资入股被判刑 张家口,正义网12月7日电(通讯员池轩)该男子利用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挪用140万投资股份。他…

原标题:信用社主任利用他人身份挪用140万元投资入股被判刑

张家口,正义网12月7日电(通讯员池轩)该男子利用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挪用140万投资股份。他不想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款,赚钱的梦想破灭了。近日,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岳某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时责令其返还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有限公司50万元..

据调查,2007年6月至2010年11月,时任赤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屌丝信用合作社主任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用多人身份信息的手段,将屌丝信用合作社140万元信用资金挪用给他人和自己进行投资、入股等活动。截至目前,50万元挪用资金尚未归还。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建议以挪用资金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告主动认罪,坦白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9962.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