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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检察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终结6年上访

原标题:吉林白城:检察听证实质解决行政纠纷,终结6年请愿 检察官组织当事人开沟通会,听取双方诉求。 承办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通过检察听证实质性解决行政…

原标题:吉林白城:检察听证实质解决行政纠纷,终结6年请愿

检察官组织当事人开沟通会,听取双方诉求。

承办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通过检察听证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需要做很多工作,但实际上可以为普通人解决问题。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处理,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检察听证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的特殊价值。”

今年10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听证典型案件,成为对外公布的五个典型案件中唯一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用申请人的话来说,在听证会上,她第一次有机会把这么多年的委屈和不满说出来,说完之后,怒气平息了一大半。上访这么多年,我找了一个又一个单位,围着她想解决的问题转来转去。没想到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从根本上解决了她的问题。”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宏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谋祥等三人向房屋征收处理中心等单位申请行政纠纷监督。

被拆迁上访多年,想走法律程序。

12309检察服务大厅是检察机关最繁忙的部门之一。每天在这里迎接的当事人都在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这里得到圆满的解决。同样,王某人带着希望来到了白城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她今年快80岁了,因为一个老东西,她已经奔波了很多年。

王某人的二儿子李某某经营着一家钻机厂,主要从事钻井。城市规划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将李某某的经营场所纳入拆迁范围。白城政府赔偿其合法财产,并强制拆除其非法建筑。

2013年1月7日,白城市规划局向李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李某某的机械厂房是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属于违法建筑。限定三天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由于李某某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白城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于2014年5月29日强行拆除了李某某的工厂,并将工厂内的机械设备切割运到其他地方存放,未归还。

此后,李某某等三人一直通过信访主张自己的权利。

2018年10月16日,李某某等三人向白城市洮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白城市房屋征收中心和城管执法局赔偿其机械设备和停产损失共计303万元。经审理,法院认为,包括李谋祥在内的三人在2014年5月被拆除后,应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行政诉讼提起至今已过了四年,超过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六个月法定起诉期限,所以他们裁定不予立案。

李某某等三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月30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李某某等三人仍不服,申请再审。同年5月30日,吉林省高级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行政机关未告知申请人上诉权或起诉期限的情况下, 李某某等三人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2年内未行使上诉权,超过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李某某等三人认为本案为房地产案件,起诉期限最长应为20年。法院裁定本案立案不当,于2019年9月20日向白城检察院申请监督。

尽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监督申请并没有被简单地驳回

“我们去城管执法局了解情况的时候,城管部门的同志给我们看了老太太咬的胳膊。虽然已经很多年了,但那一幕还是让他们记忆犹新。”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接到案件后,他们向医院党组汇报,得到了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医院派专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在从基层法院和二审法院获得审判原始卷宗的同时,审查生效判决是否正确,围绕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诉求和实际生活展开调查。

通过与参与或了解强制拆迁案的王、白城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多次交谈,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一家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行为非常激烈,与执法人员发生多次冲突,并有人员受伤。强拆之后,多年来一直以上访的方式寻求解决办法,很难有兴趣的停止走访。

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该案涉及几家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李某某的企业就是其中之一。在运营过程中,旧城改建,导致违章搭建的厂房被拆除,机械设备运输中断,企业无法继续运营。李某某一家因为得不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上访多年,市政府也多次召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各方协商解决,但都无法让李某某一家上诉。

受影响的还有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落户白城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多年来一直被强制拆迁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信访案件困扰,并专门派出人员处理此事。

另外,行政执法部门将李某某的机械设备存放在当时开发商在白城开的另一家私企院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这些设备进行了多年的护理,实在是不堪。

“这是一个请愿尚未解决,诉讼已经进行的案件。现在法院已经驳回诉讼,检察院也不会帮着找解决办法,他们真的无路可走了。”承办检察官说。

对于办案的检察官来说,法院的判决没有错,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检察机关简单地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不仅王某人等人关于赔偿机械设备损失和停产停业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有效解决,而且他们还会继续上访,受其影响的其他私营企业也无法安心生产。检察官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彻底解决纠纷。

鉴于本案申请人的申请从未经过法院实体审理,且申请人对相关法律的适用存在重大分歧,在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前,承办检察官决定就本案举行公开审理。

在公开听证会上,关键证据出现了

2019年11月27日,白城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确定双方当事人、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为参加人员,邀请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庭审时,公诉人详细介绍了案情,当事人充分说明了情况。

听证会上,白城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出示了双方于2014年11月6日签署的《补充赔偿协议》,其中规定由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赔偿李某某等三人包括机械设备在内的各种损失,并同意赔偿为其最终赔偿。由于本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且市房屋征收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在当事人上访和检察院调查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本补充协议。这次听证会给了这个证据一个展示的机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听证员通过提问、评论和发表意见,围绕事实证据、法院判决和法律适用,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充分解释法律,也使申请人认识到法院判决的正确性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阿姨,我知道你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但是我们要尊重法律……”听证会结束后,公诉人趁热打铁,与王某人多次沟通,帮他分析上访利弊,彻底吐露了自己多年积累在心里的委屈。同时,笔者再次对法律进行分析,以说明签订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经过多次沟通,王某人终于被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知道检察机关是真的站在她的角度为她考虑问题,最终决定放弃上访,接受检察机关自行取回机械设备的解决方案。今年3月25日,双方在检察院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后,王某人的家人收回了机器设备。

承办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通过检察听证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需要做很多工作,但实际上可以为普通人解决问题。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处理,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检察听证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的特殊价值。”

今年10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听证典型案件,成为五个典型案件中唯一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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