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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原标题: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西宁,3月25日(记者李伟通讯员王)今天,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原标题: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西宁,3月25日(记者李伟通讯员王)今天,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决定》深入贯彻了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的精神,要求青海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扩大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

《决定》强调,青海检察机关要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公益诉讼模式,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公益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在审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时,应灵活运用补植绿化、增殖放流、劳动补偿等措施,促进受损生态环境的及时有效恢复。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为有效解决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调查核实、线索发现、鉴定评估、赔偿管理和使用等问题,《决定》要求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共享相关行政执法和办案信息,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行政机关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益诉讼中司法鉴定服务的保护,依法规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经费的支持力度。

号《决定》还特别强调,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畅通人大代表反映公益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和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关于公益保护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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