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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加速创建“无证明城市”,12月起取消或替代证明材料221件

原标题:邢台加快创建“未证实城市”,从12月起取消或更换221份证明材料 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日报(记者黄庆彪)自12月1日起,邢台市公民如需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

原标题:邢台加快创建“未证实城市”,从12月起取消或更换221份证明材料

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日报(记者黄庆彪)自12月1日起,邢台市公民如需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再需要让单位证明其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此证明材料已注销;不再需要要求相关人力、社会部门出具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但需办理相关“跨部门核销”。

“任何可以直接取消或者可以用书面承诺、政府部门核查和跨部门核查、信息共享、网络核查等方式替代的。,应该取消或替换。”邢台市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了《邢台市本级认证材料注销清单》和《邢台市认证事项管理暂行规定》:自12月份以来,全市24个部门146项涉及的221份认证材料中,有27份被注销,25份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169份被调整为部门内和部门间核查。本市要求在本市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支持下,各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具列入注销清单的认证项目。

今年年初,邢台提出打造最佳法治商业环境,深化“配送服务”改革,打造“无认证城市”。据悉,“无证”不是“零证”,而是政府部门通过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材料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工作企业和群众为了办证而来回奔波。

邢台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无法律规定取消”、“无需提交法律规定”的原则,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杜绝外来证、通函证和重复证。经过“单位自清、专类审核、专家组定稿”,共整理审核市级和县(市、区)级认证项目3469项、认证材料5735份。在本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用现有个人证照证明的,可以由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可以用其他材料覆盖或者替代的,可以通过网络核实的,不能由发证单位调查核实的,予以注销。

邢台要求,本市行政单位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申请人擅自提供证件的,依法追究责任。

负责编辑:贾楠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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