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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严防不如严惩,假鉴定的责任必须有人担

原标题:时间评价|严防胜于重罚,虚假鉴定责任必须有人承担 近日,新京报再次曝光部分司法鉴定机构非法招用代理人、邮寄交换血样、出具虚假亲子鉴定证明等事件。两个没有…

原标题:时间评价|严防胜于重罚,虚假鉴定责任必须有人承担

近日,新京报再次曝光部分司法鉴定机构非法招用代理人、邮寄交换血样、出具虚假亲子鉴定证明等事件。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经过一些手术,成为合法的“亲骨肉”。司法行政部门一方面在高压打击,另一方面司法鉴定机构逆风作案的很少。本应代表司法权威正义的血淋淋的证据,就这样成了终极报复,必须严惩!

纵观以往的报道,我们可以发现,虚假亲子鉴定的一个重要“消费者”群体,就是拐卖儿童的利益链。350元的代理费和1200元的样品鉴定费合计不超过2000元。假亲子鉴定的经济成本看似不高,但其背后的法律成本和社会成本却不是任何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所能承担的。

只要需要2000元,被拐儿童的身份就可以顺利“冲走”,找回被拐儿童的重要线索也可以“冲走”。一个曾经幸福的家庭也可能为了这个倾其所有,一贫如洗,一个社会的法治信仰也可能因为不到2000元的假身份而受到严重损害。

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原则是服务于办案机关、公民和组织的诉讼需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一般来说,就是给出一个司法机关可以相信的意见。因此,无论是司法鉴定机构还是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专家意见都代表着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司法信任。司法信任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理性保障。一旦受损,将是整个法治体系的基石。

所以,假亲子鉴定不仅要处罚,还要严惩——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其严惩,不如严加防范!

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具虚假身份证明的机构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相关登记管理办法,鉴定人故意进行虚假鉴定,严重不负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还将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还将被撤销。但光这么做是不够的,否则假亲子鉴定不会被反复禁止。对于多次故意作出虚假鉴定并造成较大影响的鉴定人,是否有可能探索建立终身禁止就业制度,通过大幅增加违法违规成本来降低累犯的可能性?

要严惩“非法代理人”!“非法代理”是假亲子鉴定黑链中的重要一环。他们企图逃避监管、破坏规则的主观恶意是极其有害的。对于“非法代理人”,要起到严惩的威慑作用。那些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寻求非法、虚假的身份识别服务并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应该受到严惩!在假亲子鉴定的黑链中,他们的地位极其特殊,既是源头,也是落点;它不仅是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开始,也是非法牟利行为的最终归宿。因此,我们不仅要严惩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要加大对“原罪”的打击力度,彻底剥去他们虚假合法的外衣,让他们的罪恶无处藏身,法治永远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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