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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老城风貌的建筑有望依法腾退改造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破坏旧城风貌的建筑预计要依法撤退改造 ■优秀的现代建筑、工业遗产、传统胡同都被添加为保护对象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建筑,如破坏…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破坏旧城风貌的建筑预计要依法撤退改造

■优秀的现代建筑、工业遗产、传统胡同都被添加为保护对象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建筑,如破坏古城风貌的突兀建筑、危房等,预计依法退役保护

■退租方式包括申请型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

12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优秀的现代建筑、工业遗产和传统胡同都被作为保护对象。此外,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建筑,如破坏古城风貌的突兀建筑、危房等,预计将依法退役保护改造。腾空的方式有申请退租、换房、房屋征收等。

“在实践中,一些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建筑应当依法退役、保护和改造。”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要为退休保障和转型提供法律保障。

为此,第三次审查稿提出,老城区、三山婺源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危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安全的历史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不符合保护规划对建筑高度、建筑形式、景观观景廊道等的要求。、以及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建筑物。

第三次审查稿除了列出保护院落和名人故居,还明确将优秀近代建筑和工业遗产列为历史建筑,并列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优秀的现代建筑是指建于19世纪中期至70年代中期,目前遗存保存较为完好,能够反映北京现代城市发展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群)、构筑物(群)和历史遗迹。工业遗产主要指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产品、工艺流程等。,具有历史价值、社会文化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或经济再利用价值。

此外,第三次审查草案专门增加了“传统胡同”作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传统胡同是指清代及以前形成的胡同。

第三次审查草案结合历史研究和社会人文方面的专家意见,建议加强对传统节日、特色民俗、传统工艺和方言的研究和记录。加强对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品牌、老物件、老工艺、老剧目的保护和利用,形成稳定、经典的传统文化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合理布局空。鼓励保护老字号的原址和外观。(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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