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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良法善治润人心

原标题:法律不能对违法做出让步,好法律好治理惠民心 时间过得很快,但有些采访镜头瞬间就永恒了- 王新元松了口气,坐在椅子上。阳光下,他的表情略显激动,尽可能克制…

原标题:法律不能对违法做出让步,好法律好治理惠民心

时间过得很快,但有些采访镜头瞬间就永恒了-

王新元松了口气,坐在椅子上。阳光下,他的表情略显激动,尽可能克制;

盛春平的声音有点不知所措,但不乏坚定,对结果的公平充满感激;

……

法不蔽恶,良法善政润人心。对于“涞源反杀案”和“盛春平案”的双方当事人,认定正当防卫给予其应有的公正;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无疑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健康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贯彻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改善人民福祉的全过程。”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倡导“法律不能向违法性屈服”的司法理念,正是落实总书记的殷切委托和民心所向。

观念重构:让正义“不求不义,但求完美”

在第七届全国十佳检察官和全国优秀检察官业务大赛决赛前夕,第一批参赛检察官拿出题目“国方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相视一笑,胸有成竹。

“法律不能向无法无天屈服,只是不能向不公低头……”在最后一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室检察员李芳芳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这场辩论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案件,两位参与的检察官都很熟悉。究其原因是什么,通过梳理检察机关这几年的努力,可以知道。

2018年“昆山反杀人案”当天,检察院提前介入,派人指导办案。从这一刻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开始关注正当防卫条款在我国刑法实践中的运用。

“检察机关尽最大努力承担责任,超越固有思维方式,让司法‘不冤不冤,力求完美’。”周光权说。

突出检察院司法新理念的“昆山反杀人案”等案件被写入最高检查工作报告;被网友奉为金玉良言的“法律不能向不法低头”,引起了转发的诸多关注。

贯彻新理念的关键是让人民感受到。在众多网友留言中,“客观公正”无疑成为了反映新时期检察官职业根本要求的最佳“注脚”。那么,在新的时代,检察机关应该在哪里更新观念,起诉犯罪,保护无辜呢?“要”是转变观念,“重”是提高能力,“目的”是维护权益。

“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标准还比较模糊的时候,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下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具体说明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正当防卫权的保护,很有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它非常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盛评论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系统研究、规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强烈反映的突出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司法要求,检察理念更新的内在动力越来越强。

说到更新观念,“重塑观念”,最高检从未停止。2020年,最高检查工作报告再次出现与正当防卫相关的内容:“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清‘婺源反杀案’、邢台董明岗案、杭生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有影响的防卫案件事实。,并依法认定正当防卫。”通过实际司法办案,“重塑观念”的实际行动已经被广大网民感受到,“法律不能向违法性屈服”的新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实践打磨:让好的制度彰显司法“红利”

“正当防卫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中国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曾说:“如果一个好的制度很难产生好的结果,这种现象值得反思。”

2017年5月27日,备受关注的余欢案二审开庭。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德威尚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处理同一案件,结果却不一样。原因是什么?

蔡学恩认为,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相对保守,“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等规定比较笼统,难以把握。

因此,在2019年全国人大召开前夕,蔡学恩提交了《关于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保持见义勇为社会风尚的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制度。他认为,正当防卫条款的准确适用,是“法律不能向不法行为屈服”这一理念的实质。

2019年全国人大结束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提案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强调“要对人民负责,对新时期检察事业负责,要有成效,要成为精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具体承办蔡学恩提交的上述建议。2019年5月底,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耿介率队赴山东考察,蔡学恩作为特邀代表之一参加了讨论。讨论中,蔡学恩了解到,公安法务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正当防卫的详细规定。

就在此次调查之前,2019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几位专家、学者和律师讨论了办理正当防卫案件所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麒麟就是其中之一。

“婺源反杀案”确立了对市民住宅的特殊保护,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感,符合严惩入室抢劫的逻辑。”阮麒麟说道。

2019年3月,中央政法委法制局邀请公安法务部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正当防卫司法解释。

“刑法规定的‘违法侵权’和‘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适用以及特殊防卫权需要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的与会人员在会上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妥善防御,准确运用“组合拳”,防止“一刀切”、“简单化”。

“对能够形成共识的问题进行明确的指导,对困难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项目研究。”中央政法委法制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提出。

会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再次讨论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记者了解到,在征求对该草案意见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还三次专门征求第一、二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这部备受期待的《指导意见》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精心打磨,充分吸收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在总体要求中,强调“法律不能向不法行为屈服”的法治精神应该得到坚决捍卫。在准确把握正当防卫事由的条件上,它吸收了最高审查指导案例“陈某正当防卫案”的要旨。

“在正当防卫领域,深厚的刑法理论和严格的裁判规则可以用普通社会成员的常识来解读。如今,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规则已经回归常识,回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标志着我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裁判规则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景平说。

司法温度:桌上有暗示,心中有信仰

\”公平正义是正义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言简意赅。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近年来,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以法律为关键环节,守住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鲜明的示范效应。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未逮捕案件187起,涉及正当防卫案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未起诉案件210起,212人,案件数量和数量分别增长107.9%和110%。

“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对如何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更强的遵从,检察理念的更新又向前迈出了一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院检察长苗说。

今年1月1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理念的引导和“法律不能向违法性屈服”理念的形成是客观公正的体现,鼓励人民群众打击犯罪。

“客观公正”这几个字重一千多斤。这也意味着,追求完美,步步扎实,已经成为每一个检察官办理司法案件的“必修课”。在认定正当防卫行为时,需要具备原因、时间、对象、故意等要件。,而且每一个要素都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所以让群众温暖、跟随、安心就更有价值了。

为此,公安法务部反复讨论征求意见,详细明确了法律界限。

比如综合考虑司法实践中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多种原因,可以明确正当防卫原因条件下的“不法侵害”,不能不当解释。比如针对实践中容易出现的情况,《指导意见》明确列举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很强,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安全感。

公平正义是立国之本。司法机关的审慎态度赢得了理论界法律专家的赞誉。

今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六起典型不逮捕不起诉正当防卫案件”的消息出现在微博热搜名单上。其中,“农妇被暴力男强奸勒死是正当防卫”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是为了进一步说明《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促进《指导意见》的全面实施;通过案例分析突出未捕未诉案件的特点;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更深入具体的解读,为办案提供明确的指引;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开展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公众之所以关心正当防卫案件,是因为一些案件暴露出来的情况冲击了普通人的司法直觉。他们不会因为一份司法文书明确支持辩护人或者倾向于关注非法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无条件支持司法,而只能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司法公正。”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表示,正当防卫面临的问题可以跨越国家甚至历史时间空,并且永远会随着社会生活事实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概念有错误,可能会弄巧成拙。

桌上有司法小贴士,心中有法治信念。随着执法者和司法机关不断实践“全面推进法治,根本目的是依法保护人民权益”的要求,中国法治的美好图景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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