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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切防机械办案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机关要以监督办案为第一要务,杜绝机械办案 1月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讲话中要求,检察机关要把…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机关要以监督办案为第一要务,杜绝机械办案

1月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讲话中要求,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和处理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准确认定事实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防止机械办案。

“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就是要监督办案的高质量、高水平。”张军表示,案件监督处理质量高,水平高。归根结底,是事实证据的准确认定和法律政策的正确适用。监督办案不能做到客观全面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意味着“铁案”的大宅是建立在流沙的基础上的。没有对法律的初衷和政策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准确运用,监督办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同时,要高质量地履行监督办案职责,必须努力实现检察职能的整合和发展。张军要求,检察工作要坚持系统思考,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的有关规定,全面运用检察职能,防止机械办案,“扫门前雪”。涉及各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其他业务部门的监管事项,应当征询适当意见,向所领导报告协调或传递线索,自觉充分形成合力。

张军要求,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上级机关统一召集管辖范围内的检察人员办理;同级督导人员未能纠正的突出问题,上级医院继续督导。在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中,上级法院侧重于对判决结果的监督,基层法院侧重于对法官的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以解决基层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

此外,要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统一线索管理,统一人员调用,统一资源配置;对于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逐步由派出分支机构管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异地管辖;诉讼前检察建议逾期不执行,诉讼受阻的,可以由上级法院或者指定的其他检察院处理。

负责编辑:贾楠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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