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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委与有关单位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原标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获悉,国家监察委员…

原标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获悉,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这是进一步推进法与法之间联系规范化、法制化的新举措。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高度重视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独立或与司法机关联合发布了一批关于法律与法律衔接的规定,对促进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与法律的衔接面临着一些问题,如现有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实践中许多新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来解决,一些地方性法规需要总结和规范。同时,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现有的法-法接口规定需要对接和完善。为此,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见》。

据介绍,《意见》共9部分69条,涉及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与起诉、审查与起诉、审判、从宽处罚、涉案财物等问题。《意见》坚持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把法律与法律的衔接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着眼于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与法律衔接的针对性对策措施。为促进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完善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职责的履行,中央纪委国家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实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并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支持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推进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处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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