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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下楼扔垃圾,上海一男子居然把装着陶瓷碎片的垃圾袋扔出窗外,路人重伤

原标题:懒得下楼扔垃圾,上海一男子居然将装有陶瓷碎片的垃圾袋扔出窗外,路人受重伤 今天,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高空抛物致伤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这是《刑法修正…

原标题:懒得下楼扔垃圾,上海一男子居然将装有陶瓷碎片的垃圾袋扔出窗外,路人受重伤

今天,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高空抛物致伤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上海市检察院首次批准以涉嫌高空抛物罪的逮捕决定。

今年2月10日,居住在沈阳路某小区的市民姜女士在居委会干部的陪同下,向洋浦警方报案称,她在下楼时被高空扔过来的白色塑料袋击中。垃圾袋里的几块碎瓷片直接割破了她的脸颊,血流如注。之后,姜女士被及时送往医院,脸颊伤口缝了很多针。幸运的是,她没有危及自己的生命。

蒋女士的脸被抓伤,缝了多针。

大乔派出所民警接到报告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据报道,事故大楼有24层,每层有10户人家。警方通过实地调查,发现8楼以下楼层有人扔塑料袋。\”从抛物线轨迹来看,它是从东北方抛出的.\”警方对相关住户进行了层层走访和调查。经过多日不懈的努力,3月2日晚,住在该楼的犯罪嫌疑人于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于对自己的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讳。据介绍,2月10日上午,他一个人在家休息。当他看到房子里有很多垃圾时,他把它们放进塑料袋里,包括他以前不小心打碎的陶瓷杯。懒得下楼去垃圾站,余把装着陶瓷碎片的塑料袋直接扔出窗外。这时,受害者蒋女士刚好从楼下经过。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了解基本情况,指导调查取证,锁定重大犯罪嫌疑。3月2日,公安机关将其逮捕。

杨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抛物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涉嫌抛物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依法逮捕他。

专栏编辑: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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