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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研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不应作为最终验收指标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公共卫生研究项目阶段的标志性成果不应作为最终验收指标 2021年,首都卫生发展和科学研究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申请正在进行中。近日,市卫健委制…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公共卫生研究项目阶段的标志性成果不应作为最终验收指标

2021年,首都卫生发展和科学研究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申请正在进行中。近日,市卫健委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研究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公共卫生项目在实施期届满阶段要产生标志性成果,不以论文为最终验收指标。

2021年,首都卫生发展研究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类型为重点研究项目,是一项示范应用、快速推广应用、辐射带动的科研项目,重点关注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大技术需求、重要防控策略和急需的防控技术及产品。

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军队系统除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开展的重点研究,可以设立子项目。原则上,该项目应包括至少三个市级(含区域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项目应在实施期间取得里程碑式的成就。技术项目(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以效果改善为结题指标;产品项目的研究成果以明确的规范、标准和技术指标为结题指标;软科学研究以分析报告、评价报告、标准规范指南或工作计划为总结指标;论文不作为最终验收指标。

加大对公共卫生研究的支持力度,推进新冠肺炎等防控技术的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保护相关产品的人员和场景的适应性和经济效益,为影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的“瓶颈”技术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等。,加快提高首都公共卫生应急和预防能力,促进科学决策和精确决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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