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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3日起 各省每日报送前一日核酸检测情况

国务院:从13日起,各省将每天提交前一天的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防内防反弹”目标,近日,国务…

国务院:从13日起,各省将每天提交前一天的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防内防反弹”目标,近日,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综合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成果和提高防治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七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求医疗机构完善门诊和急诊预检分诊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做好患者分诊和风险控制工作。

二是要求各地支持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确保发热门诊完成发热病人的检查和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各地要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分时段开展预约诊疗,减少现场人群聚集,做好网上诊疗咨询工作。

四是各地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和保护,加大对医院感染防控的资金、人员和物资投入,落实感染防控的基本要求。

五是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优先支持陆地边境口岸等地区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第六,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提前研究判断疫情,制定不同疫情防控压力下的应对方案。

第七,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发肺炎防治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同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医疗机构

关于新官肺炎防治能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目前,我国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部防控投入,内部防控反弹”的目标,鉴于复工复产工作逐步推进,疫情境外投入压力加大,韩至湖北通道防控措施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现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皇冠肺炎防控和治疗能力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门诊和急诊分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患者分诊分诊和风险控制工作。在门急诊规范中应设置预筛选分诊点,并指派具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传染病科或相关专业医生,以充实预筛选分诊力量。要求寻求治疗的患者检查其健康代码,佩戴口罩,重点询问是否有呼吸道疾病的症状和体征,如发热和咳嗽,是否与新诊断的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是否有流行病学病史,如居住在高流行率地区,以便测量其体温。发热病人和高度疑似新冠状肺炎病人的标准将转移到发热门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预约诊疗工作,开展网上前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

二、加强发热门诊设置管理

各地要支持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醒目的标志、符合要求的独立卫生间、通道和隔断设置,以及特殊的设备和设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发热门诊检查和治疗的完成。发热门诊定期消毒,所有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防护。如果不能通过询问和体检排除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应进行核酸检测和其他相关检查,以进一步排除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对疑似或确诊的新诊断肺炎患者,医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告和隔离,并及时转送至指定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不得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出院。

三、及时做好预约诊疗和网上诊疗咨询工作

各地要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预约登记、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治疗时间,实现不同时段预约治疗,减少现场人群聚集。将预约诊疗纳入医疗机构体系建设,逐步扩大预约范围,最终实现所有非急诊患者“先预约后治疗”的目标。促进信息共享,有效识别“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积极提供网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医疗指导、慢性病随访、心理咨询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工作。

四、加强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保护

各地要加大对医院感染防治的投入,在资金、人员和物资上加强支持和保障。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期间感染防控的通知》(国卫办韩毅[〔2020〕226号)和《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保护技术导则(试行)》(国卫办韩毅[〔2020〕155号)的要求。各类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应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做好环境通风管理。在为疑似和确诊的新诊断肺炎患者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时,应根据操作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进行额外预防。对不重视感觉控制工作,不落实感觉控制基本要求,造成严重医院感染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提高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使所有三级综合医院都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测实验室。优先支持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实验室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大的地区建设,特别是陆地边境口岸。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满足日常诊疗需要,实现县内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对于发热门诊患者和门诊及急诊科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所有检测均应进行。鼓励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应对水平、风险水平和住院患者生存史等特点,采取适当方式完成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筛查,在患者入院前,及时检测新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机构中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每日报告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各省应于每天12: 00前提交前一天的测试结果,首次提交时间为4月13日。

六、做好应对计划的制定和推演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地理环境和防疫控制功能定位,找出薄弱环节,制定不同防疫控制压力下的应对方案。各地要摸清辖区内医疗资源基础,准确掌握可用于新发肺炎医疗救治的医疗机构、治疗床、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检测能力、防护用品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根据该地区港口、边境和人员流动的特点,预先研究和判断疫情。假设不同地区发生疫情和暴发,制定并推导出包括人员部署、对口支援、物资支援和技术支援在内的应对计划。各地制定的应对计划,至少要结合一地一发或多发病例达到两位数、三位数甚至更高时所面临的治疗压力,确定县、市、省应逐步采取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以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按照计划有效地进行医疗救治。各地要在4月20日前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提交全省应急预案。

七、加强指导和监督

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发肺炎防治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依托新皇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等专业力量的专业力量,4月20日前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医疗机构疫情防治中的薄弱环节,指导整改工作,推动全国各地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准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急预案报告,将组织专家对当地医疗机构新发肺炎防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全国通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将全省应对方案加盖公章,报送国务院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机制,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责任编辑:约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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