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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通报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3月29日上午,大兴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近年来审理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特点并发布典型案例。市人大代表齐曼•艾力、李广瑞、杨燕秋、周春秀应邀…

  3月29日上午,大兴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近年来审理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特点并发布典型案例。市人大代表齐曼•艾力、李广瑞、杨燕秋、周春秀应邀线上观会。

  2017年,大兴法院新收继承纠纷类案件共606件,其中立案案由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59件;2018年,新收继承纠纷类案件共704件,同比增长16.17%;其中立案案由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43件;2019年,新收继承纠纷类案件共743件,同比增长5.54%;其中立案案由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56件,同比上涨30.23%;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收继承纠纷类案件下降至448件,其中立案案由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45件。2021年,新收继承纠纷类案件共703件,其中立案案由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92件,相较于2019年增长64.29%。

  据了解,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在家事审判中并不少见,而且案件情况更加复杂。涉案标的以有形财产为主,其中90%以上案件主要争议标的为不动产房屋。遗嘱形式多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无效遗嘱原因主要在于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见证程序存在瑕疵、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

  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四大特点:

  一是继承人范围确定难。审理继承纠纷类案件时,继承人范围的确定既是基础也是难点。在所审理的此类案件中,对于查明继承人身份主要存在如下难题:第一,继承人范围不断扩大。第二,部分继承人不愿配合诉讼。第三,诉讼过程中发生转继承。

  二是遗嘱效力审查难。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对于遗嘱效力的审查系最主要争议焦点。其中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被继承人立遗嘱能力审查。有些被继承人因年老、重病等,虽然未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订立遗嘱行为是否具备识别和意思表示能力成为案件审查重点;二是遗嘱形式要件审查。在审理该类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以遗嘱不符合形式要件提出抗辩的约占80%,经审理查明,其中近三分之一的抗辩意见被采纳,最终以遗嘱不符合形式要件被认定无效。

  三是庭审时间长、调查鉴定多。庭审时间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案件诉讼参与人多,所审理的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诉讼参与人最多的高达17人,庭审中为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时间则会相应延长。二是案件当事人庭审中所发表的意见多围绕家庭生活琐事展开,多数当事人庭审中容易情绪激动,对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大兴法院审理涉遗嘱继承纠纷中,当事人申请对遗嘱进行鉴定的案件占比约60%,当事人申请对遗产进行调查取证的占比约80%。

  四是调解、撤诉结案比例较高。近年来审理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占比43.2%,通过撤诉(当事人自愿撤诉及裁定按撤诉处理)结案的占比22.7%。综上,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接近66%。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属家事案件,当事人之间有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为案件调解奠定了较好的情感基础;另一方面,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诉讼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使得部分当事人从诉讼经济的角度出发愿意接受调解或庭外和解来解决纠纷。

  大兴法院始终重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与示范功能,注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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