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以“四变之力”落实强基导向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四变之力”落实强基导向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高位识变、科学应变、精准定变、主动求变,推动人民法庭布局更优、功能更准、服务更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位识别时代发展之变。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打破单一办案的固有思维,综合考虑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企业规模、司法资源等因素,前移服务工作关口、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产品供给模式,推动人员下沉、要素集成、纠纷分流,实现“小法庭”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辖区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57件,有力助推了“无讼”乡村社区建设。

  二是科学应对布局调整之变。坚持因地制宜,组建调研工作专班,实地调研管辖范围大小、延伸服务半径、案件数量基准,对距离法院过近的东湖人民法庭重新规划设置,拟改名为“城东人民法庭”,受理城东地区辖区的各类纠纷案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三是精准把握职能定位之变。按照传统农村法庭、城郊法庭和城区法庭的分层分类,探索专业化的审判新模式。针对堵城辖区内中小企业较多的特点,堵城法庭成立涉企案件合议庭,集中审理辖区涉企案件,及时为辖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针对陶店法庭地处农村的实际,新增3个巡回审判点,依法审理土地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涉农纠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能增效。

  四是主动释放用人导向之变。把人民法庭作为培养干部的“蹲苗田”,健全完善机关人员与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新入职人员一律下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同时,将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与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考虑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今年,东湖人民法庭庭长被任命为区法院副院长,堵城人民法庭负责人任命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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