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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余杭:联合多部门防治旅馆内性侵妇女等违法犯罪

  发现形迹可疑,旅馆要主动报告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余检)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

  发现形迹可疑,旅馆要主动报告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余检)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等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旅馆业涉妇女权益侵害案件主动报告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旨在有效防治旅馆内性侵妇女等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障。

  今年初,余杭区检察院通过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发现多起案件中被害人在旅馆登记入住时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导致遭受不法侵害。在调研的基础上,该院联合公安等部门出台了上述《意见》。

  《意见》对现行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进行了细化,明确“形迹可疑”需要主动报告的适用情形,规定旅馆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时,应仔细查验同住人员信息,出现适用情形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告,同时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不法侵害发生。

  《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健全救助措施,对需要救助的受侵害妇女启动司法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措施;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对非法窃取、泄露、传播相关人员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保障激励制度,对于因及时报告保障妇女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或使不法分子依法受到惩处的旅馆及人员,应给予奖励、表彰;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旅馆经营者、旅馆工作人员及社会大众保护妇女权益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的具体举措,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构建妇女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积极探索。”该院检察长鲍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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