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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市13日起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为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4月12日,辽宁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1…

  为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4月12日,辽宁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1、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

  (1)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社区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50%开放。

  (2)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

  (3)商场、理发店、洗衣店、洗车场所、售楼处等正常营业。

  (4)快递、物流业正常营业。

  2、游泳馆、洗浴场所、影剧院、歌舞厅、KTV、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彩票站、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足疗店、按摩店、采耳场所等暂不营业。

  3、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不开放。

  4、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体育赛事、展销促销、农村大集等活动继续暂停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婚姻登记机关采取预约登记制度,实施分流办理。

  5、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佩戴口罩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对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4月13日起实施。

  (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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