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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现身发布会:大家别走非正常渠道

原标题: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出席新闻发布会:不要走非正常渠道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回宇 假期过后,有一些重大新闻。 5月6日,最高检察官举行了一次以“廉…

原标题: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出席新闻发布会:不要走非正常渠道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回宇

假期过后,有一些重大新闻。

5月6日,最高检察官举行了一次以“廉洁司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监察局局长出席了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王松苗说,这次新闻发布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乃至整个政法界首次以贯彻“三个规定”为主题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与此同时,这也是潘毅琴在北部上任后首次出席新闻发布会。

他在北方就任新职后首次出现在新闻发布会上。

潘毅琴,女,回族,1963年12月出生,现年57岁,北京市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他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公共信息显示,她在重庆工作了很长时间,担任重庆市綦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2018年1月,她担任重庆市副市长,2019年11月前往北方,在最高检察院履行职责。

郑志军注意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报道了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三个条例”的情况,也发布了检察人员违反“三个条例”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王松苗透露,潘毅琴“既是这项工作的监督人,又是检察新闻宣传的领导者”。

有领导干部参与司法案件

下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三规”?

一段时间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介入具体案件和司法案件,已经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许多倒下的官员也被指控“干预司法案件”。

如四川省原副书记、省长魏宏,辽宁省原省委委员、原政法委书记苏洪章,上海市原市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浙江省原副书记、宁波市原市长陆子岳,重庆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原局长何婷,均被控“非法干预和干涉司法活动”。

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三司”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

《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办理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讯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条例》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和中介组织接触行为的若干规定》

上述文件要求司法人员应主动记录报告,报告和调查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的内部人员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的不当接触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先完成了报告。

在现场,潘毅琴说,“三个条例”是党中央的严肃要求,其中两个是由亲自主持会议的习近平总书记通过的。

然而,起初情况并不乐观。

“我们通过系统检查发现,过去检察机关对“三条规定”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主动记录报告基本为零,与“案件进入时,请你帮忙”的实际情况不符。\”

为此,自去年8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要求“每一个问题都要记录在案”,强调“问与不问必须依法处理”。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8年3月,刚刚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张军指示:“作为一个中央报告系统,这项工作应该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来执行和遵守。”

潘毅琴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自2019年以来,张军就记录报道工作提出了41项要求和指示,以身作则,率先记录了与报道相关的重大问题。

最高检查监督局负责人透露,在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张军总检察长参与了多次讨论和修改,“甚至直接给了我们如何设计填表的意见”。

据悉,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已就重大问题作出95次报告。

“如果你不如实告诉组织,可能会有问题。”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建立询问或干预、干预起诉、办案等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将报告中记录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处理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项目建设、监督和纪律执行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况。实行月报表制度,还应报告“零报表”。

据披露,2019年7月至9月,张军在三次调查中提到了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

“不能没人问!如果你不如实告诉组织,可能会有问题,至少人的感情太重了。”

“以前有些同志说,有人问我对个别案件的处理。这不是干涉或干涉案件,所以他们有理由不登记。目前,我们要求登记所有询问、理解、干预和干涉的案件。如果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们应该先登记。”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发言人王松苗说,“询问”可能并不都违反规则。

“人们来找我们,大多是为了反映情况,监督司法公正,是出于一种对结果或处理过程的“不信任”,少数是求情、干预甚至干预案件。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必须记录报告,这既是一种纪律要求,也是对警察的保护。如果你不填写表格,一旦你发现它,这是违反纪律的。如果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必须承担责任。”

“不要通过不正常的渠道寻找检察官。”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潘毅琴首次披露了一组数据:

截至2020年3月,自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了18751件请示、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问题的报告,其中96.5%报告了情况,要求提供信息,3.5%进行了干预。

她说:“这表明大多数人都很关心,更多的人关心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会因为某些人的担心而不能公平地处理事情,或者认为对不公正的处理会得到反映和报道。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反映了社会各方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潘毅琴提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意味着不应该要求或要求群众反映问题,而是应该引导群众通过适当的渠道反映问题,以防止出现“案件进门,请人帮忙,上门”的情况。

“我们想防止的是,社会通过各种关系和非法渠道向检察官起诉,以处理人际关系案件、关系案件和金钱案件。”

她说,备案报告是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也就是让社会和人民逐渐知道:不要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去找我们的检察官。检察机关现在非常严格。如果他们找到自己,他们将被注册。他们是否找到他们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提出问题,将依法处理。

据悉,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条例”的有关工作,已得到中央纪委和中央政法委的肯定。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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