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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为建筑公司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原标题:北京第一中学出版社《快进》,要求建筑公司复工复产 面对公司发出的“紧急求助信”,北京市第一中学立案庭迅速进行了调解和协商,执行部门迅速采取了行动。最后,…

原标题:北京第一中学出版社《快进》,要求建筑公司复工复产

面对公司发出的“紧急求助信”,北京市第一中学立案庭迅速进行了调解和协商,执行部门迅速采取了行动。最后,成功启封了公司的重要股份,解除了债务人的“燃眉之急”,也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实现了双方企业的双赢,为建筑公司恢复工作和生产压下了“快进键”。

紧急救助:急需融资堵塞

“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公司经营困难,市值1.05亿元的股票被冻结。迫切需要利用股权进行融资运作,以促进北京市房山区市政改造项目的有序发展。我们特此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该股权的冻结措施。”

2020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徐光辉法官收到启封申请。据了解,北京一家建筑公司是一起财产保全案件的被告,其在北京一家公司的股权在该案件中被冻结。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顺利筹集资金,导致公司重点改造项目一度无法推进。由于资金短缺,该公司还面临随时裁员的可能性。无奈之下,一家北京建筑公司向北京一中申请解封股权。

事件起因:贷款纠纷中的所有权冻结

据悉,2015年,该建筑公司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后,建设公司未偿还1.9亿元债务。2018年10月17日,资产管理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期间,资产管理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4日提起诉讼,随后冻结了该建筑公司在北京的一家公司的100%股权。2019年11月20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定北京某建筑公司应向资产管理公司偿还本金及其他相关债务。2020年4月24日,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该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学申请执行。

及时处理:三方协商紧急开箱

面对北京一家建筑公司的“紧急救助”,许法官非常清楚,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同意是解封股权冻结的基本前提。了解案情后,为帮助企业渡过经营难关,避免特殊防疫期带来的不良连锁效应,徐法官第一次联系了资产管理公司的代理人。

徐法官了解到,由于该笔款项两年多未收回以及疫情的影响,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流动也出现紧张。“我们知道疫情已经极大地影响了建筑公司的运营,但我们公司的生活条件并不乐观。”资产管理公司的代理人无奈地说。

一方面,建筑公司迫切需要融资来推进项目,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正经历着资金的紧张流动。经过反复思考,许法官认为,以支付部分价款为条件发行股票是双方的最佳选择。经过许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北京一家建筑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达成私下调解。北京的一家建筑公司自愿履行了部分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最终同意向北京第一中学提交解除股权冻结的申请。2020年4月29日,徐法官在收到资产管理公司的解封申请并核实信息真实性后,立即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并立即生成了保险执行案件的案件号,并将案件材料及时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在不间断的基础上,在密切协调下,执行法院立即启动了相关股份的解封程序。仅过了一天,北京第一中学就给北京的一家建筑公司送去了“及时雨”,让其复工复产,解决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北京市第一中学档案处充分发挥了“保险同时建立、保险与执行相衔接”的财产保全机制优势,实现了档案与执行的联合合作,实现了有针对性、有针对性的销毁。“对于金融安全或启封的紧急申请,我们在24小时内完成了安全或启封,真正建立了稳定和帮助企业、温暖和惠及企业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准确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介绍了北京市第一中学立案室主任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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