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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先考古后土地供应”从源头上保证文物安全

济南:“考古后的土地供应”从源头上保证了文物的安全 新华社济南6月24日电(记者知望)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6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政府正式…

济南:“考古后的土地供应”从源头上保证了文物的安全

新华社济南6月24日电(记者知望)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6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三类地区必须先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然后才能供应土地。 如《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先考古,后供地”的前期措施,从源头上确保文物的安全。

济南是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全市有1348件不可移动文物受到保护和登记。

济南市文化旅游局局长智良介绍,近年来,济南市不断组织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带动战略和文物“抢救保护行动”,近三年组织实施了100多个文物修复保护工程。随着对城市基本建设的调查和探索,总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考古发掘近万平方米,发掘出大量地下文物。

然而,随着城市建设项目的加快,地下文物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范围内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考古调查和勘探在建设项目开始前进行。如果有重要发现,建设周期和项目规划将受到影响。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一些施工单位在未履行考古调查和勘探程序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导致施工期间文物遭到破坏。

根据新发布的《实施意见》,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和勘探的适用范围为:济南市政府公布的五营山区、刘家庄区、魏家庄区、古城区、二环东路区、牛王庄区。6 .地下文物保护区;《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定的历史名城;除上述区域外,对于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土地供应,考古调查和勘探费用由申请人(土地熟化主体)承担,挖掘费用由财务分类承担。

据报道,在土地供应之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改变了地块被发现的不公平局面,考古经费由地块的投标人承担,避免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现地下文物,造成项目建设停工甚至调整建设规划等问题,有利于地下文物的早期发现和保护,降低投资风险和建设单位的前期运营成本,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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