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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随意发放的差旅费

原标题:以案为镜|差旅费任意分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启斌,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 工程部员工每人每年支付10780元,其他部门员工每人每年支付7900…

原标题:以案为镜|差旅费任意分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启斌,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

工程部员工每人每年支付10780元,其他部门员工每人每年支付7900元…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揭露了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五个典型问题,其中天心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关注的是差旅费非法“打包”问题。

这件事应该从去年四月的一次延长旅行开始。当四川省委第一检查组对邯郸市的国有平台公司进行扩大检查时,一些报销文件引起了员工的注意:“不可能每个人每个月都能收到900元差旅费。”据详细调查,从2017年到2019年,以王为首的三家公司都存在按月或按年支付差旅费的问题。

随后,检查组将线索移交给邛崃市纪委。

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差旅费报销是否真实?审批流程是否标准化?配额支付是变相补贴吗?邛崃市纪委接到线索后,成立了专案组,对线索进行核查后,决定对士兵进行两种方式的核查。一路走到3家公司,查看2017年至2019年的所有账目,并查看相关报销凭证;另一种方式直接与王等人交谈。

“经过核实,账户中有些人实际上并没有旅行。你为什么签字同意报销差旅费?”工作队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公司刚刚成立。如果按实际出差分配,资金就会超支,很难在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之间取得平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公司,我没有得到多少钱。”王在谈话中有点“委屈”。她说,出于“省钱”和“平衡”的考虑,她指示有关部门按照部门和工作类型“打包”差旅费。

对于这种奇怪的现象,三家公司的员工并非没有意见,但他们也无可奈何:“我们只要执行董事长的决定。”在查阅了近100份材料后,工作组没有找到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的会议记录,董事会也没有集体讨论关于这一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

经过多方核实,王的违纪行为最终得到确认。作为党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王在担任成都扬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兼成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天心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经其同意,向这三家公司的员工非法发放差旅费共计39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最后,王被党警告,非法发放的差旅费被收缴。

正如王在《自我批评》一书中所言,她未能及时掌握上级对天津补贴发放的要求,误以为为公司省钱就不会违纪。经过多次交谈,王意识到差旅费是为满足出差人员工作需要而发放的补贴,报销时应附带差旅费审批表、支付凭证等材料。这种“打包”分配不仅改变了差旅费的性质,还扩大了费用的范围,导致了严重的不公平。

案件发生后,邛崃市纪委、监察院结合国有平台公司的特点,将案件调查与警示教育、特殊处理、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采访财务人员、召开职工大会、定期回顾等方式,通过案例为案发地和相关国有平台公司推进教育、改革和建设。同时,要求全市各单位针对巡查反馈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求各国有平台的公司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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