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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评:刑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以良法致善治

原标题:热点评论、刑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良法和善治 7月3日,许多法律草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全…

原标题:热点评论、刑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良法和善治

7月3日,许多法律草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全国人大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是今年8月16日。

该草案涉及加大对生产安全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完善惩治食品和毒品犯罪的规定,完善对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规定,以及加强对公共卫生刑法的保护。每一条都是对人民普遍关心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立法反应。

-目前,全国人民与COVID-19肺炎疫情的斗争仍在继续。公众对刑法在惩治妨碍疫情防控的犯罪中的作用有着深刻的理解。该修正案草案明确了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如COVID-19中的肺炎,属于刑法调整范围,并增加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在疫区非法销售和运输污染物品等条款。从而为有效打击与疫情有关的犯罪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在现实中,高空掷物造成的悲剧屡见不鲜,令人伤心和愤怒。从高处投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予以拘留或者管制,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罚金犯前款所列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在刑法保护“头顶上方的安全”的情况下,“高空抛物线”的犯罪者将面对前者。

——“司机使用暴力或抢夺驾驶控制装置,干扰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这让人想起重庆公交车撞死15名司机和乘客的事件。为了避免悲剧重演,确保人们的出行安全,不良行为需要最严格的刑法规制。

——长春长寿疫苗事件、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琅琊山五壮士”名誉权案…这些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暴露出的刑事立法漏洞在草案中有所反映。

草案中对犯罪行为的规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犯罪行为的规制是“从零开始”。也就是说,该行为目前没有在刑法中规定,也没有被认定为犯罪,因此将被列入草案。例如,侮辱和诽谤英雄烈士,《刑法》中规定的侮辱和诽谤罪行仅限于活人。对于侮辱和诽谤烈士,烈士的后代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刑事手段不能干预;这也是通过暴力和“软暴力”收集高利贷犯罪、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和胚胎克隆犯罪的情况。“从无到有”扩大了刑法规制的范围。

第二,有些行为以前也被评价为犯罪,但它们的犯罪构成是指其他犯罪,或者它们被总括条款定罪。这项修正案将他们分开了。例如,总结长春常胜疫苗事件等案件的经验教训,并分别将以前的假药案件和违反良好生产规范的案件界定为犯罪类型;又如,根据司法解释,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使用暴力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修正案也将其分开。

独立的犯罪构成和独立的罪名使定罪标准更加明确,更好地实现了罪刑相适应。

第三,犯罪没有发生变化,定罪标准或法定刑根据打击犯罪的需要进行了调整。如调整职业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刑罚配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从10年增加到15年。

法律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作为最严格的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当行政手段和民事手段都无效,无力调整某一领域时,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处于危险之中,刑法必须“上台”。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实现国家安全、完善立法、充分发挥刑罚功能的重要环节。

目前,公众对冒名顶替上学的呼声很高,对犯通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提高了起点和最高刑期,草案还有空有待进一步完善。征求公众意见是实现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如果你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让我们的刑法网更密、更密。

(文薇特别评论员李曙明)

责任编辑: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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