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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碰瓷”“套路贷”敲诈勒索 两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原标题:设计“摸瓷”和“路由贷款”勒索两个邪恶势力的犯罪集团被判刑 6月30日,北辰法院公开宣判了刘谋望、周某、、高、崔默山等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黑恶势…

原标题:设计“摸瓷”和“路由贷款”勒索两个邪恶势力的犯罪集团被判刑

6月30日,北辰法院公开宣判了刘谋望、周某、、高、崔默山等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刘谋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在刘谋望等敲诈勒索案件中,经审理发现,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刘谋望、周某、牟阳、王某等人聚集在一起,采取驾车等手段,在本市几个行政区域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或者强行索要受害人财物,形成了以刘谋望为首的罪恶犯罪集团。集团内部的分工很明确。周主要为犯罪提供车辆,杨负责驾驶,刘某某和王分别或共同跟随车辆劝说或威胁受害人。共发生21起犯罪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集团诈骗犯罪19起,涉案金额30.45万元,敲诈勒索犯罪2起,涉案金额2.9万元。

在高等敲诈勒索案中,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高与任谋群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汽车经销店。法定代表人任谋群,监事为高,财务负责人为崔默山。在那之后,汽车经销商不满足于只从事正常的车辆保险、转让和其他业务。自2018年5月起,以车辆质押贷款的名义实施“路由贷款”,吸收被告刘、孙默佩、薛莫奇从事此项业务。该犯罪团伙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被告人高、为主犯,以被告人崔默山、、任莫群、孙默佩、薛莫奇为重要成员,利用“虚增债务”、“故意违约”等“常规贷款”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共犯敲诈勒索罪13起,非法侵占被害人财物59.1万元。

两起案件的公开宣判有效维护了城市交通管理秩序,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成就感,为建设平安北辰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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