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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原标题:甘肃渭南报道扶贫工作中存在“一村三干部违规领低保”等四大腐败作风问题 甘肃纪检监察网9月11日报道,陇南市在扶贫工作中出现了4个腐败作风问题。 1 .武…

原标题:甘肃渭南报道扶贫工作中存在“一村三干部违规领低保”等四大腐败作风问题

甘肃纪检监察网9月11日报道,陇南市在扶贫工作中出现了4个腐败作风问题。

1 .武都区琵琶镇鸡公岩村原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会会长张兴海侵占扶贫互助金。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张兴海利用职务之便,将村级扶贫互助社的17万元互助资金划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及亲属账户,其中15.7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支出。2020年6月,武都区纪委开除了张兴海的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并收缴了党纪经费。

2 .郯昌县庞家乡庞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冉平洼截留侵占低保金等补助资金。2011年1月至2016年11月,冉平凹在担任庞家乡庞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个人生活费低收入保障等补助资金42,173.39元。2020年6月,当昌县纪委开除冉平凹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收缴惩戒经费。

3 .文县口头坝乡阳山村党支部书记刘福泉、村委会主任董和平、村支书董继平违规领取低保金。2014年至2016年,刘福泉、董和平、董继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亲属和公职人员家属评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刘福泉收到4710元,董和平收到15024元,董继平收到4638元,公职人员家属收到984元。董和平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文县纪委对刘福泉和董继平进行党内警告处分,董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收取纪律基金。

4 .康县三合坝镇大万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违规领取低保金。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及家庭成员申请一级低保待遇,共获得低保待遇1.65万元。2020年8月,康县纪委对李进行了党内警告,并非法集资。

负责编辑:吴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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