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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加强“内监管” 最高检新措施促司法公正

原标题:办案,强化“内部监督”,最高检查措施,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的处理将受到“严格的监督”。记者9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人…

原标题:办案,强化“内部监督”,最高检查措施,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的处理将受到“严格的监督”。记者9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监控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办理刑事案件的监督管理,深化过程监控工作,推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司法责任制的有效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9年3月,中央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办案机制和节点监控机制,编制涵盖重大案件办理程序的流程标准,推进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

前不久,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电视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制改革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适应执法司法权新运行方式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贵文表示,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加强办案流程控制的重要途径。它在加强内部监督控制、预防和纠正司法处理中的突出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要点》共11章274条,重点围绕司法规范化、诉讼权益保障、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关键诉讼环节,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合分散在85个不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刑事案件处理相关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监测内容,明确监测标准,使监测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侧重于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如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Essentials从办理时限、强制措施、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设置重点监控项目。,涵盖了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流程和关键节点。除一般监控项目外,突出和细化了新形势、新任务下过程监控的重点项目。

董贵文表示,检察机关充分尊重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流程监控的对象是案件的程序性内容,重点解决办案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事实认定、证据受理、法律适用等实质性的事项不作为流程监控的内容,防止正常办案过程中流程监管活动造成不当干扰,注重保障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司法主体地位。(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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