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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管管互联网直播营销了

原标题:网络直播营销的管理 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直播电商出现爆炸性增长。根据商务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直播超过1000万次,活跃主播超过40…

原标题:网络直播营销的管理

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直播电商出现爆炸性增长。根据商务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直播超过1000万次,活跃主播超过40万人,观众超过500亿人,上架产品超过2000万种。然而,在刺激消费的同时,直播电子商务领域也存在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直播电子商务行业的长远发展。

近日,国家网络信息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直播营销平台要防范和制止非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禁止虚假直播数据流量、虚假信息发布等违法行为。该规定的颁布,有望纠正直播电子商务领域的诸多违法违规行为,正合时宜。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中国网购用户7.49亿人,电子商务直播用户3.09亿人,分别占网购用户的41.3%和直播用户的55%。但是在日益壮大的行业背后,人人都可以直播,都可以带货,这也造成了很多混乱,比如虚假流量、不送礼物、延迟发货、假货横行、虚假宣传、偷税漏税等等。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报告,近40%参与现场购物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失。“主播夸张虚假的宣传,无法说明商品特点的环节在直播室被卖”成为最集中的投诉,但只有13.6%的消费者表示会主动维权,近一半的消费者承认自己因为“损失不大”而倒霉。

今年直播电商的爆炸式增长,主要得益于其包容性、信任性、体验性三大特点,带来了新的消费模式。消费者与主播一对一的信任关系也是对消费者与品牌一对多信任关系的补充和加强,降低了选择成本。然而,直播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混乱层出不穷,无形中消耗了消费者的信任,无异于自掏腰包,给直播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蒙上了阴影。

为此,加强直播电子商务监管迫在眉睫。相关部门应对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点、不同风险等级的直播实施分类管理。要综合考虑网络直播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和领域的开放性、传播的信息内容类型、消费者的消费目的等多种因素,分析不同类型网络直播的合规风险,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治理,促进发展,加强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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