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四川通报杉木树煤矿水害事故调查结果 15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川通报杉木树煤矿水害事故调查结果 15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原标题:四川通报山木树煤矿“12.14”水害事故调查结果,15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新华社成都12月16日电(记者张)记者16日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山木树…

原标题:四川通报山木树煤矿“12.14”水害事故调查结果,15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新华社成都12月16日电(记者张)记者16日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山木树煤矿“12.14”水害事故调查结果公布。根据有关规定,2个煤矿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5名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019年12月14日,四川煤业集团芙蓉公司山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经过88小时的全力救援,13人成功脱险,5人遇难。

山木树煤矿是四川省国有重点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主要水害有废弃老窑老空水、邻近矿井老空水、地表水、裂隙水、矿井开采空区积水等。

根据调查,该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山木树煤矿不重视防治水工作;二是杉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和防治水制度不落实;三是监管监察部门在山木树煤矿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完全整改;四是杉木煤矿安全培训已过现场,应急能力不足;第五,芙蓉公司防治水责任不到位;第六,川煤集团未能治理好各级管理者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未能督促芙蓉公司和山木树煤矿控制和控制治水重大风险。

根据此次事故调查结果,事故调查组将两个越界开采的煤矿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处理;向川煤集团董事长等15名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故抢险后,山木树煤矿矿长被撤职);对芙蓉公司副总经理等9人进行罚款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涉嫌失职或违法失职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责成四川省国资委和宜宾市政府分别对四川省政府进行深入检查。

负责编辑: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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