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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实录|解开心结,与自己的内心和解

原标题:大检察官主持公审笔录|解开心结,与自己的内心和解 关于“大检察官主持的公开听证会记录”的第二系列报道 解开你的心,与你的心和平相处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

原标题:大检察官主持公审笔录|解开心结,与自己的内心和解

关于“大检察官主持的公开听证会记录”的第二系列报道

解开你的心,与你的心和平相处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桦主持公开审理胡某某信访案笔录

时间:2020年7月2日,14:30-15:35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办案中心检察院听证室

主持人:刘桦(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案由:损害赔偿纠纷

申请人:胡某某

委托代理人:洪某某

原党:句容市一个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承办人:张考寿(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院检察员)

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贾建国(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院检察员)

听证员:聂永平(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石页镇副镇长、先锋村党支部书记NPC)

李志顺(江苏省人大代表、句容市后白镇西丰村党委书记)

吴(江苏省政协委员、镇江爱心家园公共服务机构负责人)

何春华(江苏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田广辉(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长三角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记录人:戴婷婷

首先,宣布听证会开始

主持人:今天,江苏省检察院和镇江市检察院联合就胡某某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我是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桦。我主持了今天的听证会。我要感谢所有出席听证会的听证官员,尽管他们的日程很紧。同时,我也要感谢所有参加听证会的媒体朋友。我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第二,公布与会者名单

主持人:首先,我来介绍一下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略)

三、书记员告知权利和义务,宣布会场纪律

主持人:书记员会告知权利义务,宣布会场纪律。

职员:(略)

主持人:信访人、其委托代理人、原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向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员、听证员申请回避?

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回避。

原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无需回避。

第四,主持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主持人:接下来我介绍一下胡上访事件的基本情况。

胡某某是句容市一个自然村的村民。2013年3月,同村村民胡某某和王某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被殴打。后来胡某某以王某某受伤为由将王某某告上句容市法院。经审理,法院裁定,胡受伤,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本案审理过程中,胡某某所在的句容市某村村委会出具证明,称“胡某某的猪圈墙确系建在王某某的旧宅基脚下,村委会不予批准”。2016年3月,胡某某以村委会出具证明帮助王某某打官司构成侵权为由,向句容市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村委会赔偿其损失。经过审理,句容市法院认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与胡的身体伤害没有因果关系,并裁定驳回胡的诉讼请求。胡不服,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胡某某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2017年6月,胡不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与村委会发生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判决,向镇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镇江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误,认为胡申请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胡某某不服镇江检察院的复查决定,向三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今天,我们举行听证会,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充分听取投诉人胡某某投诉的理由和依据,承办检察官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阐述和说明,所有听证人员将从第三方的独立立场进行听证评估,通过公开办案促进案件的公正解决。作为主持人,我衷心希望这次听证会能够打开上访者的心扉,化解双方矛盾,促进案件的解决。

5.双方详细说明并证明案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主持人:请信访人胡某某陈述申诉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胡某某:王某某和我的案子在法院审理时,村委会给了证明,这是错误的。其实是帮王某某打官司,导致我败诉。案子定下来后,我去上访了很多次。后来王某某又起诉我,村里又开了一张证明。我去找法官,法官说以村证为准。我和村委会矛盾了七八年,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调解。问题是调解人语气不好,一口气咽不下去,所以跑了这么多年。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已经向各部门反映了,但是还没有解决。我觉得委屈,就这么跑了这么多年。身心受到极大创伤,身体不好,生活艰难。我现在70多岁了。希望检察院能把我的问题解决好。详见我的委托代理人洪律师。

主持人:请请愿人律师洪某某发表意见。

洪某某:接受胡某某的委托后,我们沟通案情,上门了解了一些关于胡某某的情况。胡某某认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影响了他与王某某争议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了解检察院的判决结果和监督结果。他的主要原因是:1。村委会2013年出具的证明在判决中被法院确认,必然会影响最终判决;2.证书内容与事实不符。村委会出具此证明,实际上是帮助对方王某某打官司,减轻王某某的责任;3.为了证明这一点,胡多年来一直上访,客观上花了不少钱。这些费用确实是这张证明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村委会承担。这些是胡抱怨的主要原因。

主持人:请句容市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发言。

李某某:胡某某和王某某打官司期间,村委会于2013年出具了证明。由于历史原因,这个证当时并没有搞清楚情况。经过胡某某反映,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开了第二个证,2013年证作废。其实村委会的证明对判决结果没有影响。

主持人:请说明审查认定胡申请监管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承办人:由于胡某某与村委会损害赔偿纠纷案与另外两个案件有关,我先简单介绍另外两个案件:

一、胡某某与王某某之争。2013年3月,王某某认为胡某某20年前修建的猪圈围栏占用了他的旧宅基地,王某某在拆除时被胡某某殴打,期间胡某某右手受伤。事后,胡某某起诉法院,要求王某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在本案人身权纠纷审理过程中,王提供了一份2013年10月的村委会证明,其中写明“胡某某的猪圈围栏确系建在王某某的旧宅基地墙上,村委会不予批准”,法院确认了该证明。但同时认为冲突双方均有过错,王某某最终被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王某某与胡某某妨害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4年12月,王某某起诉法院,要求胡某某返还旧宅基地并赔偿损失。本院审理后,认为王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拥有旧宅基地使用权,裁定驳回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胡多次到镇政府上访。2015年3月,村委会又出具了一份证明,说明“村委会2013年10月出具的证明因历史原因不具有法律效力,该证明无效”。

以上是胡某某与村委会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背景。我来介绍一下胡某某与村委会的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年3月,胡某某起诉法院,以2013年10月村委会出具证明帮助王某某打官司为由,要求村委会赔偿损失时间等费用3万余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经审理,法院认为村委会没有侵犯胡某某,决定驳回诉讼请求。

2017年6月,胡不服本案判决,向镇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原因是2013年村委会出具证明,帮助他人欺骗法院,使得判决不公平,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承受了所有的苦难,应该得到补偿。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依法移送法院一审、二审案卷,听取了胡某某的意见。经审查,我院认为胡申请监管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

首先,虽然村委会在2013年出具了证明,但该证明并没有导致不公正的判决。在身体权纠纷案件中,责任如何划分是胡获得多少赔偿的决定性因素。事实上,责任划分的依据已经在判决书中写明,即“王某某因贸然拆墙导致双方发生冲突,在此纠纷的发生上犯了一些错误。胡某某右手受伤是在攻击王某某的过程中造成的,胡某某对自己的受伤也有过错”。由此可见,法院并没有根据2013年村委会的证明直接认定王拆墙是合理的。相反,它认为胡贸然破墙是错误的,但由于胡的伤是在进攻王的时候造成的,所以也是他自己的过错,这就适当地减轻了王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院这样处理符合上述法律,判决结果适当。

其次,村委会没有侵犯胡某某。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如前所述,2013年的认证并没有影响责任划分,也没有起到减少王赔偿金额的作用,也就是说,2013年的认证并没有导致损害赔偿的发生。因此,由于缺乏损害事实的构成要件,村委会与胡某某不能构成侵权关系,胡某某变更证明所发生的费用不能由村委会承担。

综上所述,胡申请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主持人:接下来请信访案件承办人介绍胡的信访工作。

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胡某某因不服我院不支持督办申请的决定,多次到三级检察机关上访。为了结案,我们阅读了本案的相关档案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结合我们对民事监督案件的审查,我们多次接待胡某某,对他进行了解释和推理,并建议他对判决提出上诉。我们的民事监督案件承办人也详细回答了为什么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没有对他造成侵害,但他拒绝接受我们的回答。此外,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信祥也接见了胡某某,并对胡某某作了详细说明。胡某某感谢检察机关的工作和对张信祥检察长的接待,但检察机关的审查结论仍不能令人接受。为了解决此案,我们走访了胡某某所属的乡镇,充分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和矛盾纠纷的主要症结。然后,结合走访,我们与村委会和胡某某进行了多次沟通。经过沟通,他们现在有了和解的意愿,想在中立的第三方参与下,把这个案子说清楚,解决矛盾。

主持人:请问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原当事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胡某某:2013年村委会开证的时候,我的意见不算太大。后来我跟村委会说的时候,几个村干部说话语气都不好,让我觉得咽不下去。因为我们家建猪圈的时候是村里同意的,建在一个可以互换的地方。刚才检察官说证明不会影响我的判断。我觉得这个证不应该在村里发。跑了这么多年这个证,我很不满意。

洪某某:因为胡某某有很重的地方口音,所以他之前委托我代表他做声明。这个案子开始的时候,胡某某真的想不出法院的判决,包括检察院的监督决定。他一直觉得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在帮王某某打官司,影响了两人赔偿责任的划分。他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侵犯,这是他一直拒绝接受的主要原因。刚才检察院的承办人解释的很好。法院没有以村委会的证明为依据划分胡某某和王某某的责任,而是以双方在制作结果时存在一定过错为依据,做出各自承担50%责任的判决结果。事实上,本案中,村委会未出具证明并不影响判决。胡某某只是觉得村委会开这个证不对,他咽不下这口气。

主持人:各位听证员,刚才案件承办人具体阐述了审查认定胡申请监督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信访人和原当事人也陈述了相关事实和理由。现在,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信访人和原当事人询问有关案件的问题。

听证员聂永平:我想问一下承办人,在胡某某诉王某某人身权利纠纷一案中,村里出具的证明对赔偿责任有影响吗?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承办人:不会有影响。法院划分责任的依据不是村委会的证明,而是双方的过错。王某某撞墙的过激行为引发了纠纷,因此对胡某某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胡手部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在攻击王时造成的,而不是王殴打造成的,所以胡手部受伤也犯了一些错误。胡的过错抵消了王的部分过错,所以法院一方面让王承担部分责任,另一方面让胡本人承担部分责任。可见,责任划分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双方是否有过错,而不是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听证员吴:我想请问信访人,在人身权纠纷案件中王某某应该向您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已经到位?

胡某某:我已经得到补偿了。

听证员李志顺:刚才请愿人胡某某和他的律师说他身体不好,生活困难。如果能帮助信访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获得信访人的认可,也有助于解决矛盾。检察院能为他做些什么?

信访案件组织者:我们也从采访中了解到,胡某某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除了政府每月发放的养老津贴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70多岁了还要靠种田的收入补贴家用,日子真不好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胡某某获得一些救助。

六、听证员宣布评估结果

主持人:我们现在休会15分钟。请听证员对此案进行评论。

主持人:刚才听证员做了充分的点评,形成了听证点评。现在,请听证员代表发表听证意见。

听证员代表聂永平:主持人,经过我们的闭门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根据信访人的监督申请进行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处理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没有不当,案件处理客观公正。同时,针对上访人员身体不好、生活困难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通过与有关部门沟通,妥善帮助上访人员,体现检察关怀。此外,通过参加这次听证会,我们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对省市检察机关妥善解决信访人诉求,特别是解决与基层密切相关的信访矛盾的工作印象深刻。这次听证会的举行,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理念,人民要有所号召,我要有所照顾。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和检察责任,真正做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感谢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努力。谢谢主持人。

七、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原案件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

主持人:接下来由信访人、其委托代理人、原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最后陈述。首先请信访人胡某某做最后陈述。

胡某某:各位听力官,各位版主,之前真的想不通。这其实是对老人的一种解脱。老话说得好,媳妇不要说婆婆不好,婆婆不要说媳妇不好。我们村委会其实就是这样。检察机关那么重视我的事,今天还专门来开听证会。我想通了,气顺了,就把过去一笔勾销了。以后不再上访,愿意和村委会和好。

主持人:委托代理人有什么补充意见吗?

洪某某:首先,我代表胡某某向检察院和听证员表示感谢。胡某某当时其实是个误会。刚才检察官解释的很好,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检察机关作出监督后不支持申请监督的事实理由是客观公正的。去听证会的路上,胡某某跟我说检察院这么重视他的案子,专门开了公听会。他相信检察院是公正的。经过刚才承办人的解释和听证员的监督评估,他现在已经完全想通了,批准了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他说,从现在起,他不会再就此案的相关问题向任何政府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信访。

主持人:接下来请代表李某某做最后发言。

李某某:我同意检察院的意见。其实今天的情况是我们村委会希望看到的,我们也希望处理好我们和胡某某的矛盾。今天的听证会给了我们两个宝贵的机会。在此,我想表达两个观点。第一,虽然过去出具的证明并不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无论如何,胡某某确实在这件事情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此,我代表村委会向胡某某道歉;第二,胡某某毕竟是我们村的村民,双方没有根本矛盾。我们也希望解决这件事,借此机会和胡某某握手。今后,如果胡某某需要村委会的帮助,我们村委会会在合法、合理、合理的情况下尽力帮助他,并请胡某某支持我们村委会的工作。

主持人:刚才胡某某和村委会都发表了意见。双方都承认检察院的决定,并表示愿意和解。那么,我再一次问胡某某,你是否愿意停止此案的走访,也就是说你不会继续为此案进行投诉或上访。

胡某某:检察院这么重视我的案子,我很感激。这口气也出了,往事一笔勾销。以后不会再请愿了,保证不再去了。

主持人:村委会代表李某某、胡某某已承诺当场停止兴致参观。你愿意解开心结握手吗?

李某某:当然有。

(双方握手言和)

八、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主持人:今天胡某某得以解开心结,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多年的矛盾都解决了,其实他是和自己的内心和解了。我们很开心!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司法机关的判决也没有错。但信访人认为,当年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所以多年来一直呼吁信访,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基层组织一个警示,要谨慎行使“证明权”,尤其是涉及法律和诉讼的证明,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这里,我也要肯定请愿者。他虽然上访多年,但一直使用合法渠道,也是守法的好公民。我还要感谢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会工作人员。你的关注和意见,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民意、参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能听能听”的要求,全面开展信访案件检察听证工作,有效解决案件无法结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增益感。

今天的听证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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