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县委书记,部分违纪违法细节披露

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县委书记,部分违纪违法细节披露

原标题:19大后依然不衔接不关闭的县委书记,披露一些违法违规的细节 12月2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包括明水县委原…

原标题:19大后依然不衔接不关闭的县委书记,披露一些违法违规的细节

12月2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包括明水县委原书记洪飞、非法收受礼品等问题。

根据通知,2013年至2020年4月,洪飞在担任副书记、县长、明水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节日、升职和母亲、爷爷去世的机会,接受了28名下属和管理客户共计110万元的礼物,其中包括中共十九大后的26万元。洪飞还有其他违纪违法的问题。2020年9月,洪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收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料图

洪飞1974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市。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4年7月,他加入海伦市政府办公室,担任文化和教育部长。后来长期在绥化区委政研处、绥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2005年任绥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009年任绥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2011年11月,洪飞调任明水县委员会副书记,兼任明水县统战部部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2014年任县长,2018年11月任县委书记,今年5月10日接受调查。

今年9月,“双开”报告称,经过调查,洪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供述,伪造、转移、隐匿证据,与组织审查对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非法收受礼品的;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违反廉政纪律和非法牟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资金结算、赔偿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根据通知,洪飞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失去了使命感,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视而不见,对党不忠诚,不诚实,在政治上不清楚,作为一名官员也不便宜。他与私营企业家勾结,从事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了他工作地区的政治生态。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违纪,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他仍然不收敛,不制止,逆风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倒台一个月后,6月16日,他的原县委书记、绥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也被调查。

洪飞简历

洪飞,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市,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4.07—1998.03海伦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兼文化教育负责人(期间:1995.09—1997.12,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1998.03—1999.11绥化区委政治研究室副研究员(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1999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绥化区委政治研究室研究员

2000.07—2004.01绥化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2004.01—2005.07绥化市政府办公室助理调查员

2005.07—2009.11绥化市政府监察办公室副主任(2006.09—2010.06,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

2009.11—2011.11绥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2011.11—2011.12明水县委副书记

2011.12—2014.01明水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明水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4.01—2018.11明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11—2020.07明水县委书记

2020年5月调查

负责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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