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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大兴:通报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1.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二级研究员黄违反规定兼职。黄在兼任北京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

原标题:大兴:通报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1.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二级研究员黄违反规定兼职。黄在兼任北京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非法领取工资64,974元。2020年7月,大兴区纪委决定给予黄党内警告处分。

2.大兴区安定镇西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连群组织了这次公款旅游。2017年9月,安定镇西鹿家庄村组织23名党员、村代表到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当时党支部书记张连群的妻子和村委会主任(非党员、非村代表)一起去了;游学结束后,张连群组织全体员工参观房山15号轮渡,两次活动共花费人民币1万元。2020年7月,大兴区安定镇党委决定给予张连群严重警告处分。

3.大兴区蔡羽镇大坪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玉林作了重要讲话。2017年9月9日,张玉林在担任蔡羽镇大坪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为女儿举行了婚宴,并收到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2500元礼物。2020年5月,大兴区蔡羽镇党委决定给予张玉林严重警告处分。

4.大兴区黄村镇周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振泉组织公款旅游。2015年7月初,大兴区黄村镇周村党支部组织22名党员和3名积极分子到延庆区平北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参观结束后,时任党支部书记周振权同意绕道龙庆峡景区,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差旅费共计1250元。2020年7月,大兴区黄村镇党委决定给予周振权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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