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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铁公司拖欠员工2.5亿新台币加班费 台北市劳动局:别再拖了

原标题:台湾高铁公司欠员工2.5亿台币加班费,台北劳动局:不要再拖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劳动局14日表示,台湾高铁公司自2016年以来仍欠员工2.5亿新…

原标题:台湾高铁公司欠员工2.5亿台币加班费,台北劳动局:不要再拖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劳动局14日表示,台湾高铁公司自2016年以来仍欠员工2.5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784万元)的加班费。劳动局表示,20日下午劳资双方协商,希望高铁公司尽快提出还款期限和计划。

[资料图:台北市政府劳动局]

台北劳动局表示,自2007年以来,台湾高铁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员工法定假日和加班费,累计欠款达新台币5亿元(约合人民币1.16亿元)。高铁企业工会成立于2014年,是为了维权,同年台北市劳动局也开展了劳动监察和干预。高铁公司直到2016年才愿意支付一半。到现在,五年过去了,还有2.5亿元(约合人民币5784万元)未还。

台北市劳动局将邀请高铁公司、高铁企业工会和台北市工业联合会参加20日下午2点的劳资协调会,并要求高铁公司提出还款期限和计划。

[资料图:台湾高铁]

台北市劳动局指出,高铁企业工会有1800多名会员,其中近80%是“倒班制”,很多会员没有拿到加班费,从几万到40多万不等。

劳动监察办公室于2014年12月实施劳动监察。经抽查,发现高铁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并违反台湾《老吉法》第二十四条罚款15万元(NTD,下同);不休法定节假日的,违反《老纪法》第三十七条处以15万元罚款,并依据两法提起诉讼。

台北市高级行政法院于去年12月23日裁定,随机抽取的工人实际上已于2013年7月15日请了8小时的特别假,因此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他们没有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四条,撤回了劳动局的诉讼。劳动局再次上诉。

[资料图:台湾高铁]

台北市劳动局局长陈新宇强调,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工会没有被打的理由”,用人单位先违法,不应模糊重点;关于抽样的劳动案件,他休的“特别假”原本是工人在工作日要求的,而不是“法定假日”,所以他应该得到加班费。

陈新宇说,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将偿还的钱返还给劳动者,不要拖拖拉拉;高铁企业工会主席陈耀森表示,希望他们能相互协商,达成共识并有结果后,可以撤销申诉,高铁公司可以尽快将加班费返还给大家。

主编:朱学森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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