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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周志忠被双开

原职:原浙江省消防救援队党委常委周志忠,被解除消防救援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3月30日消息,原浙江省消防支队党委常委、消防监督处处长周志忠被开除党…

原职:原浙江省消防救援队党委常委周志忠,被解除消防救援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3月30日消息,原浙江省消防支队党委常委、消防监督处处长周志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还被解除了消防救援部门一级指挥官的职务。据报道,他是党的领导干部和消防队中的“关键少数”,嗜赌如命,由于他不计后果的赌博,严重破坏了浙江消防系统的政治生态。

应急管理部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纪委监督委员会举报周志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通隐瞒事实,反对组织审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和诚信,非法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品、消费卡,非法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反诚信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对象大量借款偿还赌债、高利贷等个人债务,帮助亲属承接工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违反工作纪律,干扰下属单位执法工作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沉迷赌博,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便利的;涉嫌犯罪。

中央纪委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指出,周志忠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和消防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党性原则,扭曲了权力观,无视党纪法纪,沉溺于赌博, 因赌博而乱伸手,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没有停止、停止或停止,严重破坏了浙江消防系统的政治生态,破坏了上下级“耳目一新”的关系,严重破坏了政商“亲清”关系,损害了消防队伍的社会形象。 周志忠的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周志忠党籍、开除公职、取消灭火救援一级指挥员职务。涉嫌犯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诉。

周志忠,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浙江龙游人,大学学历,1987年9月入伍,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正团职)、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正副支队长)。2014年任浙江省公安消防队党委常委、消防监督部部长(副科长)。2018年12月,任浙江省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常委、消防监督部部长(副科长、一级指挥员)。

澎湃新闻指出,关于公告中提到的“取消一级指挥员灭火救援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灭火救援称号条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灭火救援人员因犯罪被开除或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以上的,应当取消灭火救援称号。前款规定适用于退休后犯罪的消防救援人员。

主编:范·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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