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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人涉1罪到4人涉5罪 思维导图\”圈住\”恶势力团伙

原标题:从一罪两人到五罪四人,思维导图“圈住”恶势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从普通刑事案件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从最初两人涉一罪到最后四人涉五罪,从一起普通刑…

原标题:从一罪两人到五罪四人,思维导图“圈住”恶势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从普通刑事案件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从最初两人涉一罪到最后四人涉五罪,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入手,介入并引导侦查机关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彻查。2020年9月30日,被法院起诉的被告人刘等四大犯罪集团,法院首先判处刘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50万元罚款;其余三名被告人因三至一罪,包括故意伤害、挑衅和非法拘留,被判处四年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刘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寻衅滋事案背后的犯罪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调查

2019年8月23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寻衅滋事案。案件卷宗显示,2011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王某某多次前往合肥某客运公司修建的办公楼,使用辱骂、砸、恐吓、用挖掘机推墙等各种软硬暴力手段。,并无理要求许多租用办公楼的公司要么搬走,要么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这使得许多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这些公司已经搬走了,因为他们受不了这个讨厌的东西。

办案组组长兼检察官何小刚回忆说,“王某某和王某某被绳之以法后,基本上是‘零口供’。同时,由于事件时间较长,殴打现场、被殴打者受伤等客观证据丢失,只有少数犯罪事实能够符合认证条件。”

审批逮捕的时限只有7天,是否逮捕成为办案组面临的首要问题。经讨论,办案组决定指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调查,以群众举报线索为突破口,逐一核实调查取证,全面强化证据。

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新的证据材料被收集到办案组手中,王某某和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的事实逐渐明朗。2019年8月30日,庐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某和王某某。

\”更多的犯罪线索相继出现。\”何小刚介绍说,抓捕决定做出后,办案组并没有松口。“卷内多份报告显示,上述两人也可能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这一点可以通过我们询问记者和证人以及实地调查后获得的相关证据得到证实。”为了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庐阳区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出具了继续取证意见,并详细列出了侦查方向和重点,以指导侦查工作。

一个奇怪的顶部包装盒

经调查核实,王某某、王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属实,挖出犯罪嫌疑人杨。2019年11月29日,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杨涉嫌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为他们而战,进了监狱。一个人把所有的罪都放下了,但是太无聊了。我现在后悔了。”在审阅文件时,杨的陈述引起了何小刚的注意。何小刚立即审阅了附卷的杨的前科判断。根据判决,2013年9月12日,王某某、王某某、与被害人高某某发生口角向其讨债,随后杨对高某某进行了轻微殴打。杨被法院判处一年徒刑。

为了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检察办案组联系了当时的警方,调取了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详细卷宗材料,并进一步讯问了杨。根据卷宗,杨在案件第一份供述中称,王某某负责现场,王某某控制被害人,他打伤了被害人。这与被害人高的描述高度一致。杨也供认自己后来翻供,一人背黑锅。

\”王某某和王某某也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庐阳区检察院立即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在补充侦查提纲中详细列出,要求找到被害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辨认,当场辨认。经调查,相关证据证实,王某某和王某某参与了犯罪。然而,检察官仍然没有停止挖掘。

经过多次撤退,文件从2增加到22

王某某、王某某等人只是一家民间借贷公司的员工。他们连续犯下不同类型罪行的动机是什么?这个关键问题是案件处理团队面临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障碍。

检察官做了一张思维导图,列出了每起犯罪的事实、要达到的目的、被害人指控的内容等。几乎所有的事实最终都指向了这家私人借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

王某某和王某某因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向刘某借款,多次带领群众砸占该公司办公楼。由于李未能按时还款,刘指示他们以软硬兼施的手段强占办公楼。

非法拘禁罪也是因为钱而发生的。2009年下半年,受害人徐向刘设立的担保公司借款4万元,并于当年年底以现金形式归还,但未能及时收回债务。2011年2月,刘指示王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再次向徐某某索要\”欠款\”,期间徐某某被非法拘禁,并受到侮辱和殴打。

此外,从公众和在刘公司工作的员工的证词中收集到的许多举报线索表明,刘可能还涉嫌敲诈勒索、妨碍作证等犯罪。据此,在随后的指导性调查中,庐阳区检察院会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安机关,并及时跟进监督。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7日,由于其他犯罪证据略显薄弱,庐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刘,并继续指导侦查机关深挖彻查。

“有些记者在向记者索要证据时,因为害怕被报复,不敢提供相关证据,不敢作证。”庐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卓表示,这种情况增加了办案队伍深挖深究的内在说服力。在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后,不少举报者勇敢地站出来,纷纷作证,办案迅速取得重大突破。

最终,刘等人基本查清了通过虚假诉讼、阻碍证言等方式向等被害人勒索312万元以上的犯罪事实。庐阳区检察院将两个案件一并审查,公诉前案卷数量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22个,案件审查报告达到140页。

阜阳区检察院检查委员会经讨论认为,2011年以来,刘聚集王某某、王某某、杨等人进行高利润贷款,采取扰民、殴打、拘禁等软硬暴力手段催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多种犯罪的;同时,作为直接实施者,刘以暴力、软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妨害作证等犯罪。刘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的,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年6月9日,庐阳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并于同年8月27日追加起诉相关遗漏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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