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 四川发文做好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

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 四川发文做好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

原标题:鼓励企业发放“离职红包”。四川下发文件,保证四川农民工过年服务 来源:四川新闻网 4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日前,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鼓励企业发放“离职红包”。四川下发文件,保证四川农民工过年服务

来源:四川新闻网

4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日前,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省农民工过年服务保障和未返乡农民工家庭关怀救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四川农民工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指出,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做好生活保障。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做好充分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缺货。提倡社区和农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引导公交地铁、出租车公司等城市公共服务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限度满足四川农民工购物、休闲、娱乐的出行需求。因当地过年需要办理铁路、民航退票的农民工,适用相关规定。

二是丰富文化生活。深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送祝福、送文化活动,及时解决四川本地农民工过年的实际困难。推动春节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向农民工免费开放。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和“过年包”。支持企业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四川农民工过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维护合法权益。开展“迎过年送温暖,保岗位稳”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非高峰节假日或节假日,保持岗位带薪,引导吸纳更多农民工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四川农民工过年工资等劳动权益。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临时生活补助。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四川外来务工人员过年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四川工作的农民工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是保证生活安全。春节期间加强四川农民工住房保障。有条件的地区,春节期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农民工可按规定免交租金,租金补贴发放标准可适当提高。暂停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催缴,春节期间逾期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农民工家庭不计入违规记录,各地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滞纳金和违约金。加大对四川过年困难农民工的调查、救助和救济力度,提供基本生活和生活保障。

第五,加强就业援助。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开展线上线下的就业招聘活动,实现“一条龙线上招聘,一条龙就业服务”。对吸纳四川本地农民工过年的企业,将根据条件及时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并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返还政策。为当地过年农民工开发一批临时性的杀人防疫、社区服务等公益岗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四川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高达50%。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我们将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补贴标准可调整至每人每月最高400元。鼓励四川本地农民工参加“云课堂”在线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免费培训服务。

为做好对未返乡农民工家庭的关爱帮助工作,通知指出,主要从走访慰问、实施分类救助、做好防疫指导三个方面入手。

进行探访和慰问。综合安排未返乡农民工家庭基本情况统计,建立工作台帐。走访和慰问未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发放必要的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

实施分类协助。为留守老人提供探访和生活照顾服务;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儿童同伴计划”、“爱暖冬”等活动;为留守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食品配送、购买和生活护理服务。帮助农民工留守家庭通过网络视频与尚未返乡的农民工联系,实现网络拜年,分享亲情。通过分类政策和精准服务,可以有效缓解未返乡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做好防疫指导工作。引导未返乡农民工留守家庭成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尽量不参加群众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推迟婚礼,简单的葬礼,不设宴会。(记者李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2427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